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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要離職了..該怎麼確保自己能拿到最後的薪資 [打印本頁]

作者: evangel7    時間: 2016-9-20 08:02 PM     標題: 要離職了..該怎麼確保自己能拿到最後的薪資

公司發薪是次月10日(超慢的)
譬如說我月底離職...然後公司給我扣薪水之類的
我在想...如果公司扣我薪水的話...
要有甚麼證據...以便日後上法庭之類的

作者: by080741    時間: 2016-9-20 11:50 PM

有當月及過去的打卡記錄最好囉,能比對出合理該拿的薪資,和主管LIEN的記錄也不錯
個人經驗:不管差多少,都要去要,但是要一兩回就好,得失心不要太重,重心放在下一個職場
真的,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可以看的更高,未來比過去重要。
作者: 悔兒    時間: 2016-9-21 05:16 AM

薪資應該都會很清楚的才對,不太可能會有人想觸法,先看看最後拿到多少錢吧
不過也恭喜你離開,你會到更好的地方的
作者: a841232000    時間: 2016-9-21 07:41 AM

離職前最好有按照規定辦理離職手續,不少黑心企業總會以離職手續不符
刁難離職員工,如沒事先通知離職日或工作交接不完全等等的理由扣財或
扣人!

如果有保留當月打卡保明及過往的薪資單,很容易就能比對出離職前後的
薪資差異,如果只能前往勞工局申訴即可,除非金額龐大,不然真的沒必
要搞到打官司如此麻煩,由其如果資方以上列等莫名理由扣財扣人,那勞
工局就能幫忙解決!

作者: shi87875    時間: 2016-9-21 08:07 AM

這要看你公司的大小,以中小型企業的話,
基本上你問算薪水的會計,通常就會講的很明白,
如果會計的解釋,你覺得不滿意的話,就會請你找決定薪資的老闆或是老闆娘,
只要你們當面溝通說好,就行了。
公司大部份十號放薪,就是怕有人,錢領了就跑了,工作的缺要找人,需要時間。
作者: evangel7    時間: 2016-9-21 07:12 PM

悔兒 發表於 2016-9-21 05:16 AM
薪資應該都會很清楚的才對,不太可能會有人想觸法,先看看最後拿到多少錢吧
不過也恭喜你離開,你會到更好 ...

嗯嗯...我目前還沒離開
只是準備要找工作了
為了保險起見還是先做好準備
作者: evangel7    時間: 2016-9-21 07:13 PM

a841232000 發表於 2016-9-21 07:41 AM
離職前最好有按照規定辦理離職手續,不少黑心企業總會以離職手續不符
刁難離職員工,如沒事先通知離職日或 ...

離職程序是我最擔心的...
我到職還不到三個月...照理來說應該一週前提出就好了吧

然後比較麻煩的是公司沒打卡制度

作者: a841232000    時間: 2016-9-22 07:37 AM

evangel7 發表於 2016-9-21 07:13 PM
離職程序是我最擔心的...
我到職還不到三個月...照理來說應該一週前提出就好了吧

薪資單、滙款明細、所得稅單等都可以當證明,況且會計那邊不可能不
做帳,薪資是明帳部份,查一下就知道出勤數及其他加減項目,跟未辦
理離職的薪資比對一下就知道差異了!
作者: rsfreg    時間: 2016-9-22 04:27 PM

一般來說除非勞資雙方鬧得不愉快不至於會出現扣留薪資的狀況(黑心的也是有)
若樓主擔心只要專心再交接的部分就OK了

至於樓主的問題
一.保留證據
1.薪資證明:薪水條,匯款證明,勞健保(級距)
==>只要他付過你錢凡走過必有痕跡,若有多報少報的問題上法院他更慘
2.出勤紀錄:EMAIL/相關簽單/刷卡紀錄(即使是門禁卡也會有紀錄,因為老闆愛看)

二.法律問題
個人覺得除非上頭有主動威脅(就我所知那也只是心戰喊話,搬勞基法出來你提離職當天就能跑了)
不然的話真的是樓主多慮了

三.離職當月薪資計算
大多會 月薪-離職當天到發薪日這段時間的錢=離職當月薪資

原因很簡單
勞基法只規定滿3個月以上的,所以未滿三個月的事實上當天就跑雇主也不能扣錢
留幾天只是"道義責任"交接也是

建議
畢竟她付過你幾個月薪水,基本的道義責任(交接)還是做好吧
至於留多久3-5天讓他去刊登找人,這樣做至少你下份工作面試時不會因此不好面對這問題





作者: saintgi2002    時間: 2016-9-22 08:11 PM

1.離職單+2.薪資條+3.薪水帳戶入帳明細
上述1有載明離職日,2有過去薪資水準,3有離職後匯入款項數目
作者: s39017017    時間: 2016-9-23 10:49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goodbyemy    時間: 2016-9-23 09:44 PM

薪資條或匯款記錄
離職單也可以列印一份,上面會有明確的離職日期
和公司的信件也可以明列交接到何時,以保留証據
作者: 1Advanced    時間: 2016-9-24 12:56 AM

可以離職前先去問人事單位,是否該扣款的,
基本上,比較不會出錯,
不然等人都離開了,再回去反應,
真的會很複雜,謝謝
作者: timtonyenson    時間: 2016-9-24 02:04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123threepeat    時間: 2016-11-10 03:44 PM

其實只要根據勞基法15.16.16-1條規定時間提出離職,就可以領取該有的薪水不然就向主管機關申訴
作者: vzto2000    時間: 2016-11-10 05:01 PM

別想像的太好~
公司都是現實的~
除非你有證據型的再來清算可能性才高~
作者: wen730909    時間: 2016-11-11 09:04 PM

為何公司要扣你薪水
你離職原因是什麼
只要你把公司手續給完成
而不是忽然要走就走
有造規定來走的話
公司即使扣你薪水
你也可以拿前幾個月的薪資所得
或者拿前幾個月的存簿證明
去勞工局投訴之類的

其實幾乎都不會上法庭
而是在調解救會調解完畢
而大大沒說清楚事由
所以無法給你直接幫助

離職有無造規局
為何離職?
如果都是造規定走
其實大大不用擔心被扣薪水~~~~~~~
除非有內幕瞜~
作者: Cskms6a18    時間: 2017-7-17 04:48 PM

不用擔心,有法律保障
公司不出薪金,一定會很痳煩
不用怕
作者: f9070050    時間: 2017-7-17 06:50 PM

基本上十號到看你做幾天應該就有幾天的入帳才對

如果沒有拿到的話對一下出缺勤紀錄就可以了
這種東西是可以跟勞工局提報的
一般公司也不太會冒這種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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