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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未假缺席」解雇功臣 企業判賠][聯合新聞網 ][2016年8月13日] [打印本頁]

作者: yoyo0273    時間: 2016-8-13 11:58 AM     標題: [「未假缺席」解雇功臣 企業判賠][聯合新聞網 ][2016年8月13日]

本帖最後由 yoyo0273 於 2016-8-13 12:10 PM 編輯

曾被形容是鴻海戰將的謝冠宏,在飛機上接到董事長郭台銘來電要求返回開會,因艙門已關下不了飛機遭開除,他提告向鴻海要求給付資遣費及員工紅利。台灣高等法院認定鴻海解雇違法,應付給謝一百五十萬元及廿三萬五千股鴻海股票,全案仍可上訴。
謝冠宏在鴻海服務近十年,從特別助理一路升上鴻海新綠數事業群總經理,曾是富士康最年輕的事業群總經理,媒體形容是郭董左右手。前年十月下旬,他原訂赴日本處理女兒就學、住宿事宜,因秘書搞烏龍少幫謝請廿二日的假。
郭台銘當天一早進會議室發現謝冠宏不在,當場以擴音方式打電話詢問謝在哪,在場幹部都聽見謝回答在飛機上。郭當下給謝兩條路走,一是馬上下機返回開會,二是「如果沒有回來,就再也不用回來」;謝不斷求情、道歉,但飛機艙門關閉無法抽身,郭隨後在會議上當眾宣布開除謝。
謝冠宏表示,秘書雖誤植假期,但他事前另向郭台銘補請假,開會前一天郭董還用專機載他回台北,他以為對方同意他隔天休假。謝說,因機艙關閉無法下機,不是故意違反指示,郭卻當眾宣布開除。謝主張鴻海違法解雇,應付給他資遣費、工作獎金。
鴻海主張,謝冠宏當時負責指揮監督三百六十名台籍員工、兩萬名大陸員工,對事業群的營運方針及採購有相當裁量、審核權限,上班無需簽到打卡,雙方是委任關係,不適用勞基法相關規定。並以謝自請離職、未達工作目標,無權要求紅利。
一審未認定違法解雇,但鴻海要付一百九十萬元工作獎金給謝。二審以雙方為請假事宜興訟,可見謝仍須服從公司權威,認定雙方是雇傭關係;鴻海以謝未假缺席會議為由解雇謝,卻沒說明受到何種損害,認定鴻海解雇違法。
[感想]
當事人都在飛機上門也關了,要下飛機很困難難到要謝冠宏劫機讓他下機嗎?
當事人也和郭董補請假了,還被開除真是無理

作者: right    時間: 2016-8-13 12:58 PM

即使這樣我看最後也罰的不重,台灣的司法對於勞工是很不友善的
這也是為什麼不付加班費的出走郭台銘,寧願背信棄義也要死賴在台灣不走的原因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6-8-13 04:47 PM

這些大老闆才不在乎你曾經對公司貢獻了什麼
他們只在乎你是不是個聽話的奴隸而已
你讓他沒面子,他就讓你死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6-8-13 07:54 PM

既然都知道他不是故意的
還刻意解雇他
顯然早就打算讓他走人了吧
不然怎麼可能這樣對待過去對公司有功的人
作者: zx80298zx    時間: 2016-8-13 08:24 PM

看看郭董的作法
對有功之臣都是這種態度
那麼基層員工的待遇就可想而知了
作者: gsxw2004    時間: 2016-8-13 11:39 PM

對企業來說只要聽話的奴隸
不聽話一定叫你滾
作者: richgod    時間: 2016-8-14 09:08 AM

郭台銘就是個為富不仁的慣老闆而已!以為管理能力有多強,其實只是壓榨壓榨再壓榨的成本降低策略,台灣老闆的管理能力根本拿不上檯面!
作者: irenelo66    時間: 2016-8-14 09: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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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懷爾海特    時間: 2016-8-18 11:20 PM

本帖最後由 懷爾海特 於 2016-8-18 11:21 PM 編輯

這樣謝先生應該心都涼了吧,10年功臣就這樣給fire了
但有能力也不用在這種人底下做事,趕快另尋出入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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