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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菲律賓騙完回台騙 竹市警瓦解詐騙集團][中央社][2016-7-7] [打印本頁]

作者: gofa888    時間: 2016-7-7 02:55 PM     標題: [菲律賓騙完回台騙 竹市警瓦解詐騙集團][中央社][2016-7-7]

(中央社記者魯鋼駿新竹市7日電)曾在菲律賓組詐騙集團的詹姓嫌犯,遭逮遣返回台後,竟又重操舊業,在宜蘭縣承租別墅繼續詐騙,經新竹市警方多日跟監,昨晚出擊,逮捕詹嫌共33人詐騙集團。

詹姓詐欺通緝犯,民國101年曾在菲律賓組詐騙集團,遭台菲警方共同破獲遣返回台,並遭法院依詐欺罪嫌判處1年以上刑期,但詹嫌不但未報到服刑,還找來昔日同夥,於宜蘭地區再組詐騙集團,以假公安等方式詐騙中國大陸地區民眾。

新竹市警察局刑警大隊科技偵查隊月前接獲線報,報請宜蘭地檢署檢察官陳錦雯指揮偵辦,歷經4個多月跟監,掌握詹嫌等人行蹤,且發現他們為了躲避查緝,頻繁變換租屋地點,上個月還在宜蘭縣五結鄉租下豪宅別墅做為詐騙基地。

警方表示,詹嫌等人101年遭逮後,原要被遣送大陸,但經爭取後遣返回台,去年時遭法院判刑1至6年等期刑確認,卻未報到服刑,還再次集結同夥組詐騙集團,重操舊業,繼續詐騙被害人的錢財。

警方表示,詹嫌承租的別墅周邊,有安裝數支監視器,若要進入屋內,還必須通過數道門禁,集團成員若要外出,都以2輛休旅車進行接送,警方經4個多月跟監,昨晚見時機成熟,出擊逮人。

警方估計,詹嫌等人初估已詐騙超過200多萬人民幣,而遭逮捕的33人中,有14人為詐欺通緝犯,再度犯案機率很高。10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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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觀點:
"...原要被遣送大陸,但經爭取後遣返回台,去年時遭法院判刑1至6年等期刑確認,卻未報到服刑,還再次集結同夥組詐騙集團,重操舊業,繼續詐騙被害人的錢財" ->這這這...這也太誇張了! 台灣對於詐欺犯管的太鬆散了,不禁想到之前遣返回台的一群詐欺犯在機場就地解散的畫面.
台灣真是詐欺犯的天堂啊!

作者: manwithdeath    時間: 2016-7-7 03:33 PM

33人騙200萬人民幣,這個集團的詐騙實力不是很強
作者: jowei15    時間: 2016-7-7 03:35 PM

所以當初就應該直接讓他送到中國去才對!!!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6-7-7 08:34 PM

這種詐騙集團份子是沒有教化的可能性了啦, 偷偷的運送到大陸去,
作者: ruterho    時間: 2016-7-7 08:37 PM

騙人家的辛苦錢 詐騙真的很不應該
作者: dkdsl    時間: 2016-7-7 08:46 PM

這些人犯罪所得高的嚇人,在法律嚇阻能力有限下~還是送給對岸處理一下~這一生別再放出來~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6-7-7 09:25 PM

全世界都搶人才
只有台灣搶人渣
作者: right    時間: 2016-7-7 09:34 PM

難怪中國國民黨的詐欺犯都可以逃亡中國成為中國公民,徹底消滅中國國民黨改革司法,是台灣的當務之急
作者: dun_hillz    時間: 2016-7-7 09:48 PM

罪犯送哪裡受罪 都行 只要不是又給放了就行
詐欺犯 酒駕犯 煙毒犯 通通送大陸去修理算

作者: hjkl12345    時間: 2016-7-8 12: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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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31039    時間: 2016-7-8 02:06 AM

能夠抓到確實不簡單,每年台灣受害者真的太多了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6-7-8 10:23 AM

該送去哪裡關就送哪裡,請不要送回台灣來,謝謝
台灣什麼都輕判,一整個就是犯罪天堂
還不如讓他們被送去中國或留在當地被虐,說不定會學乖點
作者: 濃秀明    時間: 2016-7-8 10:30 AM

騙人的錢好賺又沒什麼刑責~難怪大家前仆後繼去當啦~無言~
作者: jicf2e3    時間: 2016-7-8 10:53 AM

台灣對罪犯很寬容...然怪大家覺得關出來再犯也沒差~逃過可以爽一輩子~沒逃過~關完再犯~凡正也不痛不癢的
作者: zogol    時間: 2016-7-8 12:29 PM

抓到也判不了什麼重罪的,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作者: kinpplin    時間: 2016-7-8 12:42 PM

難怪詐騙集團在台灣犯罪都沒什麼事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6-7-10 08:48 AM

這種人就是不知道反省
要是下次這些人再次在國外被抓就別理他們了
讓他們被遣返到對岸自生自滅
作者: gn01219899    時間: 2016-7-10 09:38 AM

騙幾個月  關一兩年  爽倒掛到   有屁用  判這麼輕
作者: jeff78    時間: 2016-7-10 11:23 AM

詐騙案在台灣只判一年呀,不知道是不是太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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