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被盜刷近一百萬 他只做這件事就讓銀行全賠][中時電子報][2016-06-17] [打印本頁]

作者: Reddington    時間: 2016-7-4 06:22 AM     標題: [被盜刷近一百萬 他只做這件事就讓銀行全賠][中時電子報][2016-06-17]

被盜刷近一百萬 他只做這件事就讓銀行全賠
2016年06月17日 16:28  曾毓青/綜合整理

[attach]114907284[/attach]
被盜刷近一百萬 他只做這件事就讓銀行全賠(圖片取自廣州日報全媒體)

大陸鎮海一位唐先生,在某天收突然收到一條銀行卡轉帳資訊,有人轉走了他卡裡的人民幣19萬元(約新台幣944,680元),只給他留下了58元(約新台幣288元)。唐先生立即意識到,自己的銀行卡遭盜刷了。他趕緊給銀行打電話並報警,後來查出,錢是被人用帶有卡槽的固定電話機盜刷走的。不過銀行卻不幫他買這筆帳,認為已經為唐先生「盡到了保護義務」,後來唐先生靈機一動,才將情勢扭轉,銀行最後被判賠給唐先生人民幣19萬元。

[attach]114907285[/attach]
銀行卻表示,唐先生在銀行開卡並設立密碼,銀行已經將包括密碼保護在內及相關事項告知唐先生,盡到了義務。(圖片取自廣州日報全媒體)

唐先生認為,他與銀行間存在儲蓄存款合約關係,他將錢款放在銀行處保管,銀行有義務保護存款安全。現在銀行卡被盜刷,是銀行未盡安全保障義務使得唐先生存款被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不過銀行卻表示,唐先生在銀行開卡並設立密碼,銀行已經將包括密碼保護在內及相關事項告知唐先生,盡到了義務。同時,銀行的轉帳卡章程約定「凡密碼相符的轉帳卡交易均視為持卡人本人的合法交易」、「對於掛失生效前,發生的資金損失發卡行不承擔責任」,所以銀行並不存在任何過錯,故無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attach]114907286[/attach]
唐先生在發現銀行卡被盜刷後,趕緊用這張卡存錢。(圖片取自鳳凰網)

但是後來法院還是判銀行需賠償唐先生所有的金額,主要是因為唐先生在發現銀行卡被盜刷後,唐先生顧不上吃飯,拉上老婆跑到最近的銀行ATM機,趕緊用這張卡,往裡面存了人民幣100元(約新台幣497元)。這成了日後庭上,唐先生勝訴最有利的證據之一,他「證實了銀行卡發生盜刷時,真正的卡在自己身上」,被盜刷的是一張偽卡。最後,本案中被告銀行作為發卡行,未能對偽卡有效識別導致盜刷,應對其服務瑕疵或履約瑕疵造成的儲戶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文章來源:廣州日報全媒體

[attach]114907287[/attach]
-------------
心得:訴訟的成敗往往在舉證的責任是在哪一方,所謂"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如果證據不夠充分,那利益會歸於對造,因此通常負有舉證責任的一方容易敗訴,所以在發生事情的時候應該盡量蒐集保存事證(不管是直接或間接證據)


作者: tcubp0220    時間: 2016-7-4 06:47 AM

為了保護你的卡,還是建議如果非要在外使用的話
建議未來使用類似  Apple Pay這類的金融工具
這樣他們要盜刷就太難了
作者: liuey    時間: 2016-7-4 10:39 AM

光是可以用偽卡被盜領這件事情會發生,銀行說的【盡到了保護義務】就已經不存在了。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6-7-4 10:58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easachang    時間: 2016-7-4 10:59 AM

真的行動付費還是有危機存在
不過此例消費者能保護自我權益算是懂法
作者: juing.yang    時間: 2016-7-4 02:27 PM

嗯,真的很好用的方式,真的法律就是會保障懂得保有證據的人
他們證明了自己卡片在身上,那銀行就不得不承認對偽卡沒有防護能力而敗訴了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6-7-4 02:48 PM

科技始終於人性這句話是所言不虛,尤其是人性貪婪的黑暗面最為明顯,所以使用於金融相關的科技時自己要多注意呢。
作者: 皁峻節    時間: 2016-7-4 03:03 PM

看來證據是很重要的,但錢放營行含發生這種事啊
作者: steven_lu    時間: 2016-7-4 06:04 PM

晶片卡也會被盜拷?這是什麼晶片卡?加密被破解了還裝傻?在先進國家不用做什麼事銀行也會負責的~

作者: douknows    時間: 2016-7-4 06:59 PM

這招真厲害~~

受用無窮阿
現在盜刷那麼猖獗~~~還好手機都會提醒!!!
作者: pandison007    時間: 2016-7-4 07:11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fgasfgasg    時間: 2016-7-4 08:49 PM

中國順口溜:1、ATM取出假錢--->銀行無責

2、網上銀行被盜--->儲戶責任

3、銀行多給了錢--->儲戶義務歸還

4、銀行少給了錢--->離開櫃台概不負責

5、ATM機出現故障少給錢--->用戶負責

6、ATM機出現故障多給錢--->用戶盜竊

7、廣東開平銀行行長貪污4億--->判2年

8、ATM多吐7萬給老百姓許霆--->判無期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6-7-4 09:12 PM

好聰明的做法, 不知道台灣的天才法官會不會這麼明理,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6-7-4 11:46 PM

會這麼回答的銀行
錢還是別存在那裡比較聰明
不然難保下次不會再發生類似的事
作者: zogol    時間: 2016-7-5 12:05 AM

全賠也沒有用,實際上也沒有賺到。
作者: chenwarehouse    時間: 2016-7-5 12:11 AM

哇!帥喔!版上看到有人說: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為本版增添不少素質,不然快被藍綠紅的鐵票部隊給淹沒了....
作者: gs123    時間: 2016-7-5 12:11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kira2981    時間: 2016-7-5 12:35 AM

It is a very smart move, but I believe in there should be evidence. Also, I don't really think is make a profit, is just compensation.

作者: k11040711    時間: 2016-7-5 12:38 AM

在台灣 恐怕結果就相反了
作者: zjbilly    時間: 2016-7-5 10:11 AM

那麼實施一次取款行為是否也可以呢?
作者: lovecylo    時間: 2016-7-5 10:33 AM

台灣豬頭法官會以  持卡人 該注意而未注意來判定 銀行無須負責

該注意而未注意   這一條天律  真的很厲害


作者: andy26868679    時間: 2016-7-5 06:56 PM

作任何事都要很小心啦我覺得, 所以還是不要亂辦神麼東西
作者: 星月少主    時間: 2016-7-5 09:48 PM

說真的
這真的一定是非常的個案
發生在台灣
還要看審理的人頭有沒有撞到或被門夾到過
作者: FONG0000    時間: 2016-7-6 10:19 AM

反應很快 真的不得不為這位唐先生拍手鼓掌

至於銀行本身制度上的漏洞被破解 盜刷 法律上我是不知道太詳盡
但理論上本來應該認賠 不然把錢存銀行的主要目的幹嘛
買保險櫃就好啦
作者: spacemouse3    時間: 2016-7-7 04:46 PM

平時還是需要好好管理卡片~!萬一遭到盜領或遺失也要趕快做處裡~!免得自身利益受損~受教了
作者: lyc5868    時間: 2016-7-20 05:29 PM

網路上個人資料非常廉價耶
刷卡購物時被側錄的風險小
對於盜刷確實應該先想想如何因應才能降低自己的損失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a401.file-static.com/) Powered by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