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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立院朝野達成共識 罷免活動將可宣傳][自由時報][2016/4/23] [打印本頁]

作者: wishtolearn135    時間: 2016-4-23 06:50 PM     標題: [立院朝野達成共識 罷免活動將可宣傳][自由時報][2016/4/23]

本帖最後由 wishtolearn135 於 2016-4-23 06:54 PM 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1)日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已達共識罷免活動將可宣傳,週三(13)日開會時會再討論從提案到罷免通過的門檻,以及是否要公辦罷免說明會等。[attach]114034249[/attach]
陳其邁表示,目前朝野初步達成共識的部分,都是比照選舉權的行使來放寬規定,將有利於罷免權的行使。(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中央社》報導,內政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表示,包括罷免活動支出可作為綜合所得稅扣除額、罷免活動可宣傳等,今日朝野初步達成共識的部分,都是比照選舉權的行使來放寬規定,將有利於罷免權的行使。

此外,朝野已達共識的還包括,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建置電子系統提供提案領銜人進行提案及連署;而各級選舉層級規定徵求連署天數,也會比現行規定再放寬1倍。不過,爭議較大的公辦罷免說明會及罷免通過的門檻制定,則會留到週三開會時再討論。


個人觀點:

這個法早就該修了!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哪有只能選人上來不能拉人下來的?

想集眾人之力拉人下來還不能宣傳?這啥鬼?

回想當初罷免不能宣傳這種超反智的政策還存在的時候,在蔡正元罷免的時候反而被弄成"逆向宣傳"

(一堆人在網路上轉貼"千萬不能宣傳明天要罷免蔡正元,這是違法的"這樣類似的文章)

520之後就是民進黨當家,到時候就換民進黨要小心了.

立院已經過半,總統也是小英...如果再做不好就真的沒有任何藉口了!

無論是DPP還是KMT,做得不好的,"犯罪"的都要小心了~

只是想要為自身謀利的政客們要小心了...人民都在看著呢~

像罷免法這種造福全體人民的法律真的要好好修~期待對岸能夠盡速跟進!

現在就等公投法甚麼時候修好和甚麼時候舉行統獨公投了~



作者: zogol    時間: 2016-4-23 07:46 PM

先修門檻吧?要能夠被執行的,才是權力。
作者: rita000520    時間: 2016-4-23 08:58 PM

看來台灣將迎來新一波文革囉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6-4-23 09:31 PM

罷免過高的門檻才是問題的核心, 不修不行,
作者: ben6705    時間: 2016-4-23 09:43 PM

這不就是個騙局嗎?可以宣傳,以前割闌尾時不可以宣傳?這不就是陳其邁在騙選民的手段,我們要的罷免法是門檻要低,只要罷免票多過當選票就可以罷免,被罷免的立委後六年不得再予參選立委,這類的,像這種騙選民的做法,誰信啊?
作者: chriscain    時間: 2016-4-23 09:59 PM

了不起 要是獨裁狗黨絕對不會過 越民主的國家 狗黨就越生存不下去 黨產處理條例還是最重要的 畢竟狗黨靠黨產養了不少狗畜生 罷免剩下的狗黨生物
作者: M1900574502    時間: 2016-4-24 01:41 AM

chriscain 發表於 2016-4-23 09:59 PM
了不起 要是獨裁狗黨絕對不會過 越民主的國家 狗黨就越生存不下去 黨產處理條例還是最重要的 畢竟狗黨靠黨 ...

美豬要過關?屆時看看有哪些立委會支持的?屆時c大一定要支持罷免這些狗黨立委對吧?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6-4-24 02:46 AM

重要的還是在罷免門檻
不然就算罷免活動可宣傳
也沒什麼意義
只是浪費時間
作者: estvirgin    時間: 2016-4-24 03:58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chriscain    時間: 2016-4-24 08:14 AM

M1900574502 發表於 2016-4-24 01:41 AM
美豬要過關?屆時看看有哪些立委會支持的?屆時c大一定要支持罷免這些狗黨立委對吧? ...

狗黨的立委只是滯台外來賤畜 只要有舉辦罷免一定要支持 滯台外來賤畜要率先處理
作者: 發達林    時間: 2016-4-24 08:36 AM

誰都沒錯,錯在台灣的人是分裂的,彼此不信認。但還政於民是對的,誰擋,誰同意,本來就要接受檢驗的。
作者: waipeiwang    時間: 2016-4-24 10:09 AM

做比說重要,如果只是敷衍的修法,那就把這些不認真做事的立委全部都提罷免!牴觸民意試試!

作者: dun_hillz    時間: 2016-4-24 10:14 AM

這些官員請謹記 歷史上商鞅事件莫忘記
成也蕭何 敗也蕭何 立法整人 也會整到自己
作者: chenctw001    時間: 2016-4-24 10:20 AM

這有什麼稀奇的,一直有人在宣傳罷免呀,遲媒體都加入的說
作者: manwithdeath    時間: 2016-4-24 10:33 AM

罷免不能宣傳本來就是一個莫名其妙的法,終於要修改了!
作者: ddt47    時間: 2016-4-24 10:34 AM

門檻勒!有修到嗎?沒有就只是在唬弄百姓罷了。
作者: 地縛    時間: 2016-4-24 12:00 PM

當初不能宣傳的時代背景是因為通訓不發達且人民判斷力不足,因此容易造成流言緋語,但現在的時代進步,應該是要修改了
作者: dkdsl    時間: 2016-4-24 12:04 PM

很懷疑既得利益者會放棄利益~
有權利的人會放棄權利嗎?
當初國民黨人多才會修改選罷法保護自己。
現在的民進黨不修法只是剛好而己~
作者: kyoco    時間: 2016-4-24 01:56 PM


算了吧
換了位置換腦袋
民進黨上台了
怎麼可能拿磚頭砸自己腳
這個罷免法案要成功
很難
民進黨也是爛到底的一個黨
作者: mazz    時間: 2016-4-24 02:41 PM

說實在的這點給民進黨推

拉下國民黨真的是非常正確的
作者: bukk2007921    時間: 2016-4-24 03:38 PM

選舉可以宣傳
霸面不可以
不合邏輯
要改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6-4-24 05:31 PM

kyoco 發表於 2016-4-24 01:56 PM

算了吧
換了位置換腦袋

小英還未上台
你們就罵它
真沒有人性耶
作者: kk95277    時間: 2016-4-25 09:35 AM

看民進黨也不太敢修的太過...換位置換腦袋 掌權力忘初衷...

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6-4-25 12:33 PM

陳其邁段宜康 跟正義兄弟有異曲同工之妙 只是這兩位比較有媒體元 腦殘粉也一對
作者: soscm    時間: 2016-4-25 08:20 PM

這很好啊 做不好就換人做吧

這樣能避免爛人一直做滿才走
作者: cheng_tei    時間: 2016-4-26 02:01 PM

也好啦,不然做再爛都沒有壓力.
作者: Enyour    時間: 2016-4-29 05:23 PM

罷免的門檻太高確實應該修法 與民為敵的立委就應該被罷免
作者: bushfire    時間: 2016-4-29 06:37 PM

假議題
真要改革就直接降低門坎
作者: syrade    時間: 2016-4-30 05:34 PM

等著看這法案通過後,誰會變成第一個被罷免成功的人囉~留名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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