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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又一家P2P亮相 金管會:密切掌握動向 [打印本頁]

作者: iiifgh    時間: 2016-4-17 10:45 PM     標題: 又一家P2P亮相 金管會:密切掌握動向

本帖最後由 iiifgh 於 2016-4-17 10:45 PM 編輯

又一家P2P亮相 金管會:密切掌握動向
2016-04-17  16:47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日前表示,已經掌握國內有3家網路借貸業者P2P,其1家LnB信用市集,也在今日舉辦記者會,宣布獲得矽谷資金挹注;對此,金管會強調,會持續掌握且關注各P2P平台運作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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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保網科執行長楊瑞芬(左)宣布,橡子園創投公司將投資百萬美元,給LnB信用市集P2P平台。(記者廖千瑩攝)

P2P是Peer-to-Peer Lending的縮寫,指一方借款給另一方的個人網路借貸。

「LnB信用市集」是由瑞保網路科技成立的P2P平台,該公司執行長楊瑞芬是金融圈人士,過去她曾任遠東銀個金副總;今天記者會上,宣布矽谷資金、橡子園創投將投資百萬美元至LnB信用市集。

有別於上次另一家P2P業者「鄉民貸」舉行記者會,當時,金管會派員到現場瞭解,這次現場卻未見金管會人員;對此,金管會說明,該P2P平台去年底就成立,相關資料早就在掌握中,記者會主要是說明,有新資金投入。

由金融圈背景的銀行人主導P2P,是否適法性較無疑慮?金管會官員表示,我國現行法令並未禁止個人借貸,P2P也不是金融監理規範之特許業務,不過,金管會仍會密切關注相關發展,至於適法性問題,還是要看平台業者實施運作。

楊瑞芬表示,銀行最大獲利來源是利差,但P2P是透過透明拿掉銀行中間利差,獲利來源來自手續費,P2P平台只在中間當中擔任平台角色。

為降低P2P倒帳風險或損失,楊瑞芬說,信用市集P2P採用一套「準備金制」,申貸人須依自身信用風險狀況,提列準備金到保本信託帳戶內;如果申貸人(借錢者)超過180天沒還款,由LnB主動代償,最高可償還本金的100%。

金管會銀行局強調,在P2P法令規範未推出前,業者當然可以做P2P業務,但絕不能有四大行為「吸收存款」、「不當債務催收」、「發行有價證券」與「洩漏個資」等,否則,即為違法。




作者: baker2696    時間: 2016-4-18 12: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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