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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全球公認法律最為森嚴的國家-新加坡;在這裡、別意圖挑戰法律的公信力。 [打印本頁]

作者: Chiku_RunRun    時間: 2016-3-19 06:09 PM     標題: 全球公認法律最為森嚴的國家-新加坡;在這裡、別意圖挑戰法律的公信力。

本帖最後由 Chiku_RunRun 於 2016-3-19 06:11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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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新加坡是個乾淨且嚴格的國家,可說是世界上犯罪率最低的國家之一,

當然,背後的功臣除了新加坡人本身的高道德標準外,嚴刑峻罰根本就是最佳防衛武器!

文化背景、成長環境的不同,在別的國家認為沒什麼的小事,

在新加坡做了,都有可能為自己惹來一身重罰,

進入新加坡,請隨時注意改正一切不良習慣,避免不小心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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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高道德標準管制不是只有泛指一般認知的犯罪行為,還表現在對日常行為上:

如口香糖被禁止在新加坡境內銷售(醫療用口香糖除外);也就是說你也不能食用口香糖,

使用廁所後未沖水、在非吸煙區吸煙(新加坡在任何室內均不可吸煙,建築物的50公尺內也不可吸煙,

只有在塗了明黃色標示的吸煙區可以吸煙,違者可罰1000新幣)、

亂過馬路(不在指定的過路處過馬路,不利用天橋或隧道過馬路)、

地鐵上喝水或進食都會導致罰款;隨地亂丟垃圾則可能面對強制勞役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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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到處都有監視器,防止犯罪發生)

此外對於成人男性犯罪者(16歲以上50歲以下)還可使用鞭刑處罰。每次執法至多3下,

待犯人傷勢恢復後再繼續執行,行刑時除獄警並配有獄醫在場,以評估犯人是否可繼續行刑,

這種刑罰在國際人權組織間頗受爭議,但新加坡仍堅持不會廢止這種嚴刑,強姦、

重暴力罪犯、重大危害環境..等都會被處以鞭刑,而鞭刑還可以再細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司法、軍隊、學校、管教所以及家庭/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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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著名特產-鞭刑.吃上一鞭屁股立刻開花)

外國人容易因不清楚法律而觸法,但新國執法嚴厲並不會因外國人而減刑,

最有名的案件就是美國18歲少年麥可•彼特•費爾的鞭刑案,

因蓄意砸毀民眾車輛及塗鴉,遭判處鞭刑6下,美國議院要求總統出面干預請求新加坡赦免遭拒,

新加坡最後意思意思減刑2下,此案因確定執行而在國際間聲名大噪,請國人一定要注意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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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怕忘記,不妨考慮買個T恤穿在身上時時提醒自己)

新加坡還擁有可能是全世界最嚴格的禁毒法律,

攜帶毒品入境或藏毒作販賣用途的主要刑罰為絞刑

(根據現行新加坡法律第一百八十五章,未經許可而進、出口海洛英、嗎啡或古柯鹼、大麻者,

又或未經許可而製造任何數量之海洛英,嗎啡或古柯鹼者,均屬違法,

而觸犯該等罪行者會一律被判處死刑)。

雖然大多數外國人無法理解這些嚴厲的刑法,大多數新加坡人卻認為重罰可有效遏止犯罪或破壞性行為。

並主張不廢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觀點】看看因為執法過於寬鬆、而導致亂象叢生的台灣,

                   新加坡的嚴刑峻法真的是值得台灣政府作為借鏡並好好效法,

                   有嚴厲的法律,還要能夠徹底執行,才能維持社會最基本該有的秩序,

                   否則許多人都存著僥倖心態、知法犯法,明知造成別人的困擾也不以為意,

                   這樣的台灣被人稱為鬼島,還真是讓人無從反駁

作者: tom7629    時間: 2016-3-19 07: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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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i    時間: 2016-3-19 09: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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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stern    時間: 2016-3-20 04:48 PM

有好有壞如果住不慣可以去旁邊的大國馬來西亞這2個是自由進入的所以可以自由選折
作者: ms_nighthawk    時間: 2016-3-20 04:56 PM

台灣本身執法者的操行就有待商確了
警察隨意停車買東西、吃飯隨處可見
占用停車格劃為警局自用筆筆皆是
隨便找個例子

騎樓停機車
作者: uncledave    時間: 2016-3-21 01:48 PM

台灣很美
但是終究被 政客 名嘴 弄臭
知法犯法
印ㄠ的有樣學樣

作者: kpan    時間: 2016-3-21 04:17 PM

去過好幾次新加坡,那時我一直認為台灣在法治的落實上確實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並不是說台灣必須像新加坡一樣將嚴刑峻法落實在自家全國民眾身上,但台灣的法律對於犯罪者確實過於寬鬆,更嚴重的是面對高級罪犯(例如叛國及貪腐官商或退休軍公教)常常能重辦輕罰,這也導致司法失信於民、讓守法的台灣國民及秉持高度道德良心官商人士大大地在社會上間接被當成傻瓜。

我不認為新加坡的政治皆值得台灣師法,但新加坡政府對"法"的價值觀及針對罪犯來落實嚴厲的罰則方面,我認為有台灣國家司法值得參考之處。
作者: Chiku_RunRun    時間: 2016-3-22 02:33 PM

kpan 發表於 2016-3-21 04:17 PM
去過好幾次新加坡,那時我一直認為台灣在法治的落實上確實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並不是說台灣必須像新加坡一 ...

很多殺人和酒駕的犯罪都是從輕發落,真讓人感覺非常不可思議,

就像許多網友說的,法官不懂得將心比心,

造成現在許多人對司法的不信任,還有日益增加的犯罪/再犯機率,

司法界真的該好好檢討一番
作者: kcs123    時間: 2016-3-23 11: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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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mas888    時間: 2016-3-25 01: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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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pelcorsa70    時間: 2016-3-25 08: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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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lendai    時間: 2016-3-25 05:24 PM

他們國家沒有黑道或政客嗎?一般有這兩個種族,法律就容易產生冤案,所裡在台灣實行是比較不可能的,除非你想被奴役,別忘了每次介紹有錢人和鎮課都需要介紹黑白兩道,所以別想了,除非先把黑道和政客殺光才行
作者: gaso    時間: 2016-3-25 09:38 PM

台灣法院是開給有錢人的,新加波這種是不可能會落實於台灣的
作者: eynyperson    時間: 2016-3-25 10:02 PM

另類的民族大熔爐~歷經多年的努力總算成為一個國家
一步步努力經營為了人民的權益
從根本上就跟台灣有許多不同
作者: st-i    時間: 2016-3-25 11: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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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sdf5646    時間: 2016-3-26 08:33 PM

這裡分享新加坡的另外一面:
雖說新加坡是個法律很嚴謹的國家,但畢竟人不是完美的。
每個人也不是想我們想像中的絕對遵守。
像我之前在新加坡工作,我住的那個地方,可能不是很繁華的地區吧還是怎樣
時常也是有行人闖紅燈 不走斑馬線 哈哈。而我是有時會偷偷吃口香糖(運氣很好都沒被抓到)
我要說的是,新加坡的確很嚴,而人民也幾乎奉公守法。只是在這種小地方,畢竟是人
可能大多還是會睜一隻眼 避一隻眼。
作者: 雷鮫    時間: 2016-3-26 08:57 PM

去那邊教小孩子
肯定可以的到非常好的效果
作者: tim014123    時間: 2016-4-9 12:08 AM

現在好像有比較寬鬆了(上個月剛去新加坡遊玩)
但是比較重大的注意事項還是不要違規的好
作者: bonwang    時間: 2016-4-14 04:27 PM

你真的在新加坡住過嗎?我在這工作很久了,
1)使用廁所後未沖水、(看到多以馬裔,印度裔為主)
2)只有在塗了明黃色標示的吸煙區可以吸煙,違者可罰1000新幣)、(等BUS時常看到在旁邊綠色垃圾桶抽,但其他低方偶而還是會看到在不該抽菸的地方抽)
3)亂過馬路(不在指定的過路處過馬路,不利用天橋或隧道過馬路)、(天天看,每天可以看到10人以上)
4)地鐵上喝水或進食都會導致罰款;(SMRT上看過兩次,BUS上比較常看到)
5)隨地亂丟垃圾則可能面對強制勞役或罰款。(常常看到,熱鬧點的街上比較少烏節路,武吉市等,但是食閣裡真的很多都超髒)

***但我非常支持重罰,贊成利用鞭刑對付某些刑責,如強姦、攻擊幼童等***

作者: fukueiwon    時間: 2016-4-17 09:48 PM

bonwang 發表於 2016-4-14 04:27 PM
你真的在新加坡住過嗎?我在這工作很久了,
1)使用廁所後未沖水、(看到多以馬裔,印度裔為主)
2)只有在塗了 ...

這種東西本來就是寫給外面的人看的,偶爾也會看到新加坡評論台灣的文章,將台灣形容得非常美好。事實上只有生活在當地才會了解其中的奧妙。
作者: 8520414    時間: 2016-4-19 07:34 PM

在新國生活真的要多小心注意
以免觸法
罰則輕則花錢消災(超多錢
重則鞭個幾下保你永生難忘

但是新加坡雖然嚴格
可是也有它美的一面
要將其移植到台灣
還是有點難度的
作者: bible852    時間: 2016-4-19 09: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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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rtoondog12    時間: 2016-4-20 10:55 AM

台灣也該這樣對付強姦犯及重大犯罪
作者: jackstar18    時間: 2016-4-27 11: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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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ku_RunRun    時間: 2016-4-28 05:02 PM

jackstar18 發表於 2016-4-27 11:25 PM
台灣正需要這種規範來約束大家!!
台灣就是太自由了!!
才把一堆問題看得理所當然!! ...

對啊~台灣的法律太寬鬆,結果一堆人把方便當隨便,

造成別人困擾還嗆「有犯法嗎?」實在叫人無言~

台灣的法律真的要再訂定得嚴厲一點才行
作者: civilgis    時間: 2016-4-28 05: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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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999kc    時間: 2016-6-6 03:40 AM

該要的還是要~人權是保障守法的人
一堆不守法的喊沒人權~人權是掌握在自己手中,沒人可以拿的走~
當自己犯法的時候,人權是自己放掉的不是別人給你剝奪的~
作者: m12309800    時間: 2016-6-7 01: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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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5511sky    時間: 2016-6-9 06:27 PM

希望台灣法律全面套用新加坡....
我知道不可能....
至少鞭刑納入吧!!!
作者: horse924    時間: 2016-6-10 10:18 PM

好可怕的處罰阿
好像一不小心就會犯行
作者: ASSassBryAn    時間: 2016-6-12 12: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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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remysu    時間: 2016-6-12 03: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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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anlee168    時間: 2016-6-12 10: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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