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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過日子》你所不知道,在瑞典婚姻之外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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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ppoe4016
時間:
2015-10-29 04:45 PM
標題:
瑞典過日子》你所不知道,在瑞典婚姻之外的關係
其實台灣人對於「關係」這件事還是看得太淺
我們從小對於兩人關係的最終點永遠都是婚姻,但或許我們可以再思考思考不同的可能性!
來源:風傳媒
婚禮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來看看瑞典人的愛情觀與婚姻文化吧!(圖/Parekh Cards@flickr)
中國人說:『不以結婚為目的戀愛就是耍流氓』,那這篇便是為我們瑞典小流氓們所寫的。
在瑞典人與人情感走到最後,除了選擇結婚、離婚,還有其他多種選擇,你到底是該走向婚姻的墳墓,還是永遠保有戀愛的感覺?那感情不再了,男男、女女、男女可以輕易說再見,那瑞典人又是如何處理共同的孩子監護,沖擊亞洲人感情線的複選項。看似冷靜自持的瑞典人,婚姻之外的關係,今天大家一起聊八卦。
剛開始學習瑞典語講述到婚姻狀況時,SFI(移民瑞典語學習課程)老師最先教你的幾個單字就是gift(結婚)、ogift(未婚)、singel單身、sambo(法定關係的同居)、skild(離婚)、änka(寡婦)、änkling(鰥夫)。當來自不同國家的同學間彼此熟悉之後,也會開始好奇地詢問對方的婚姻關係,sambo(同居)是很常從同學或朋友口中聽到的一種依親關係。很多人可能同居幾十年,孩子都兩三個了,依然只維持這樣的關係,婚姻並不是瑞典人感情走到最後的唯一選擇。有時亞洲人總會多事的詢問:「為什麼不結婚呢」,瑞典朋友就會這樣回答:「現在這樣的關係很好,為何要去改變呢?」這種表面聽似對,在我們亞洲傳統觀念下長大的人耳裡,卻像是一種不想被婚姻約束的詭辯。
對於崇尚個體自由的瑞典人來說,在一段親密關係中,往往更需在意的是自己本身的感受,任何關係你想請他們以『將就妥協』的心態去經營,對他們無疑是不適用的。同時對於正處於哪個階段的親密關係,他們字裡行間地描述也分外講究,當我們對和自己女友同居多年,並且生下兩個孩子的瑞典朋友問到:「你太太最近如何?」他會馬上糾正你說「對不起,那是我女朋友不是太太」。
然而太過於忠於自我感覺的結果,這群斯堪地納維亞人創造出一套屬於他們自己,卻有點小複雜的家庭關係網絡,甚至以十分樂觀的自嘲心態創造許多有想像力的詞彙,今天我們來瞭解一下這些東方人看來可能有些難以理解的灑脫用詞。
一、Sambo(同居)
(圖/來源)
在瑞典,臺面上的認知sambo(同居)和gift(結婚)感覺是差不多的,共同擁有孩子、房子和房子內的所有東西,但你若問撰寫《龍紋身的女孩》三部曲的作者Stieg Larsson同居女友,她便會告訴你這之間實際上有很大的不同,她與Stieg Larsson同居超過30年,2004年Stieg突然過世身亡,也沒留下任何法律效應的遺囑,因此Stieg所有書的版權、財產都和他同居超過30年的女友無關,直接由他直系親屬繼承。
這便是瑞典同居法和婚姻法最大的區別,同居法只包括兩個人共同居住的房子和屋內所有物品;而婚姻法則包括了雙方的所有財產(存款、股票、房產、汽車等),包括欠款。若你們開始同居後才購屋,不管誰付的頭期款或之後是誰繳的貸款,這屋子被購買那刻起,便屬於同居人共同持有,分手時這房子內的所有物件都必須被均分。但若屋子是某方在同居前便購買,那便屬於他私人財產,不管你有無幫忙負擔付貸款,分手時他是不需要和你均分這房產的;而車子在同居法裡,那更僅限私人財產,更不用和對方均分。
另外,另一個較大的區別便是需要付出家庭責任範圍的多寡,婚姻法是財產共同持有,家務、孩子照護共同負責,經濟也是共同維持,若一方欠款另一方是可以被要求幫忙還款;同居法則是各管各的財物,也各自負責自己的家務,當然或許也不是那樣嚴格規定家務自理這類條款。
二、mambo(和爸爸媽媽共住)
(圖/來源)
mambo,字面意思即指成年後仍與父母居住。在瑞典普遍年輕人18歲成年後,便會選擇離開家裡,經濟半獨立,也不再與父母居住。若你成年後仍與父母居住,被同儕朋友知道,是很容易成為被取笑的對象。
在亞洲,我們會因為節省租房、買房的經濟壓力,及老人家還可以幫忙照顧孩子等因素,三代同堂大有人在。但這些想法在瑞典通通是行不通,瑞典人認為父母和孩子都是獨立的個體,孩子成年便表示自己應該負擔自己的經濟及各種責任,父母給予的只是適時幫忙,偶爾給點零用錢或者孩子買房時幫忙出點頭期款。
而幫忙照顧孫子這種事,是需要雙方同意,孩子父母同意爺爺奶奶過來看孫子,及爺爺奶奶願意週末或暑假和孫子孫女一起玩,若兩家子住在附近,幫忙接孩子放學等。類似亞洲爺爺奶奶完全不支薪義務性幫忙照顧,是不可能發生的,他們認為就算是老人家也有自己獨立的家庭生活,所謂的幫忙都是在不影響原本家庭生活的情況下才會成立。
我隔壁鄰居老爺爺老奶奶雖然退休,但多數日子不是在家弄弄花花草草,便是出去旅行,或去他們的夏天小木屋度假。他們的兒孫輩偶而會過來探望,他們便一起在家聚餐慶祝,關係都非常融洽,既沒婆媳問題,也沒媳婦怪公公婆婆沒把孩子照顧周全這種啐語。
三、Turbo
(圖/來源)
當瑞典夫妻或同居關係結束時,便會面臨到如何監護小孩的尷尬問題,多數跟亞洲情況差不多,跟著爸爸或媽媽某一方過日子。但有些為了公平教養責任,便會衍生出這週和爸爸住,下週和媽媽住的循環情況,這個孩子就像個旅行者,這週住住,那週住住。他隨時會有一個皮箱,裝著孩子的生活必須用品和上學的工具,當他這週住爸爸哪,便連同這行李到爸爸哪,隔週亦復如是到媽媽哪。
曾經聽嫁給瑞典人多年的中國媽媽提及,有些爸爸媽媽因為再婚或又和其他人同居,有新的孩子,為了區分清楚,冰箱內給這個turbo的孩子,連食物都是有標示區分的。
這種複雜的婚姻關係,往往產生一些令人咋舌的後續,例如:同居30年的同居人分手了,他們共同有孩子,卻又各自有了新的家庭和孩子。這個非婚生子女,就這邊住住那邊住住,直到成年。瑞典人自己也會取笑這種奇妙的關係,因此對於繼母便取了plastmamma,指『假的』媽媽或『塑膠』媽媽這樣暱稱,繼父呢?便叫Bonuspappa,指結婚或同居一開始便像『中頭彩一樣』立刻歡喜當爹。
其實瑞典人對於這種關係似乎見怪不怪了,繼父母還是可以和非親生子女相處的非常融洽,我們身邊的朋友挺多這種情況,但老一輩瑞典人還是不大能接受這種關係,如我的瑞典語老師便覺得太奇怪了。身為新移民,處於這樣的環境,面對這樣開放又錯綜複雜關係,往往充滿疑慮和好奇。
四、X-Bo
(圖/來源)
指同居或婚姻關係結束了,但仍居住在一起的關係。為了年幼的孩子,讓孩子短期內可以有一個固定的處所。但當父母有新的男女朋友,這種情況可能便會有所改變。
我們就曾經有個瑞典朋友,和女朋友協議分手了,但他們還是住在一起分擔房租,因為女方說暫時找不到住的地方,期間他們還是一起出去旅行,後來男方大概受不了這種模糊不清的關係,便一直延長在外頭時間避免回家碰見,畢竟分手定是有很多無法解決的問題,才走上分手一途。
最後女方搬走時,把他們的房子內的東西搬的乾乾淨淨,他也只能徒留一聲嘆息。
此外,現今為了因應更複雜人際關係,往往衍生出其他另類的新興術語,下面便也簡單介紹一下,如:
solbo:雙方都是單身,但渡假時會一起出去旅行,共同租各小木屋一起渡過一整個夏天的旅遊伴侶關係。
kombo:雙方是好朋友,住在一起,一起共同分擔房租、家務。
bimbo:被包養的女孩。
stimbo:和其他人一起生活在集體公寓裡。
särbo:分居。
delsbo:有時住在一起,有點類似台灣的週末婚關係。
garbo:大概像婚外情的關係,指一種秘而不可宣的秘密關係。
gråbo:類似黃昏之戀,兩個老人為了找個伴安養晚年,彼此照顧,老年後才住在一起。
作者簡介:謝夙霓
國立師範大學國文系博士肄業,因先生工作目前旅居瑞典,架有臉書「瑞典過日子。樂活美食養娃兒」。
作者:
kcah
時間:
2015-10-30 11:28 AM
是淺是深 到是不清楚...
但是 沒有 承諾 就 發展關係 或者 生兒育女 太過兒戲...
當然 也有不少人 不看重 承諾... 但是 至少 對雙方而言 法律上 是 有些許保障...
不用 婚姻 來 組織家庭 也很 可能 令 家庭關係 更加複雜... 其實 對 大人 小孩都不好...
而且 感覺 這種 伴侶關係 的 可能 最大 受惠者 都是 男人...
因為 可以 光明正大的 不在 結婚 這個 大前提下 和 女生 交往... 反正是 社會上 允許的 生活方式...
作者:
bestinmove
時間:
2015-10-30 02:59 PM
意思是...瑞典人大多喜歡維持男女朋友的關係~而不喜歡結婚這種與對方平分自已的財產之類的...同居的部份對未來沒有任何約束,但還能生孩子...那孩子還是稱乎自已爸,稱號女方媽咪嗎? 感覺怪怪的
作者:
sleeper_tai
時間:
2015-10-30 04: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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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820
時間:
2015-10-31 12:29 AM
這樣也很好阿
比起現在很多人結婚之後沒多久就離婚好
至少他們有正視自己的感受而不是為了結婚而結婚
作者:
az398804
時間:
2015-10-31 01:01 PM
亂七八糟
瑞典人的事
好像跟動物系比較像
事實上人類也是很多都如此
但是在民情風俗的規範,形成不同風貌
不是有XX珍懷孕,還一堆有錢人爭著做小孩的父親
XX珍有搞不清楚誰的
亂啊
作者:
love_evil77
時間:
2015-11-1 05: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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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117a
時間:
2015-11-2 12:48 AM
真得很難想像有這麼多複雜的關係,但也許跟他們的社會制度有關係吧,這是我們亞洲國家所無法了解的地方.
作者:
hke0119
時間:
2015-11-2 10:14 AM
居然有這種事,真的昰長知識了
作者:
bdd180
時間:
2015-11-4 10:47 AM
感情對了想走入婚姻就走進去,當不對時就馬上走出婚姻,這樣感覺很簡單但真有幾人可以做到
作者:
a19503
時間:
2015-11-4 04:59 PM
這樣也很好阿
比起現在很多人結婚之後沒多久就離婚好
至少他們有正視自己的感受而不是為了結婚而結婚
作者:
m12309800
時間:
2015-11-5 05: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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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ivilgis
時間:
2015-11-6 09: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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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mi2012
時間:
2015-11-7 04:50 AM
其實國外很多國家同居半年以上政府就會把你當成夫妻了(可以申請相關福利和有許多義務)
結婚只是個形式而已, 心裡面不想在一起就算再多的證書也沒有用.
作者:
m12309800
時間:
2016-1-28 01: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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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tk419
時間:
2016-1-28 11: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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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lin4759
時間:
2016-1-30 09:09 AM
國外很多結婚都是當成一種形式 還有很多美國女生喜歡假結婚 結果搞成真結婚了
作者:
死亡歧視
時間:
2016-2-1 05: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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