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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健康與保養)心理健康篩檢 犯罪預防的工具? [打印本頁]
作者: y8qc2gk91 時間: 2015-9-2 09:01 PM 標題: (健康與保養)心理健康篩檢 犯罪預防的工具?
根據衛福部統計,2013年精神科醫療費用約260億元,雖然僅占健保總醫療費用(5,400億元)的4.8%,但付出的社會成本恐怕難以估計。
只是心情不好 還是「心」生病了?
今(2015)年7月,前黑澀會美眉成員楊可涵(綽號小白兔),被人發現在家服藥及上吊自殺,雖及時送醫搶救,最後仍宣告不治;不到1個月,剛過完50歲生日的華碩財務長張偉明,驚傳在汽車旅館燒炭自殺,震驚業界。
就在同月,北捷傳出隨機砍人事件,兇嫌郭彥君疑仿效鄭捷,持刀刺傷4名旅客。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受訪表示,政府應建立一套心理健康篩檢機制,藉此追蹤、輔導社會的孤立份子,降低類似案件發生的機率。
統計顯示,有1成5的精神疾病患者,最終死於自殺,可見自殺與精神疾病確實息息相關;但犯罪行為與精神疾病,兩者之間有關聯嗎?心理健康篩檢,真的能當作犯罪預防的工具?
心理健不健康 不是非黑即白問題
首先,最基本的問題是,什麼是「健康」?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定義,「健康是身體、心理及社會達到一種完全的安適狀態,而非沒有疾病或身體不虛弱而已。」那麼,進一步要釐清的是,何謂「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與不健康,並非完全對立的兩種狀態。」臺大醫院臨床心理中心臨床心理師曾心怡認為,「健康」很難用絕對的二分法區分,更何況「心理健康」涉及思考、情緒、行為等,而怎樣才是「正常的」,一直都沒有絕對的標準答案,「但廣義來說,當個人的思考、情緒、行為,對生活造成干擾時,就算是心理不健康。」當不健康的狀況,發生次數過多、頻率過高、嚴重干擾日常生活時,就可能被定義為「疾病」。
台灣精神醫學會理事長周煌智指出,造成心理不健康的原因非常複雜,但「精神病」被認為和先天基因有關,若再加上後天環境的影響,病症就會提早發作或惡化;至於「精神官能症」和「心理障礙」,則大多是內在基因和外在環境的交互作用所致。
現行篩檢方式 效果有限 權責不明
目前最普遍的心理健康篩檢,就是透過民眾自填量表,例如心情溫度計量表。然而,「自填量表會受個人主觀意識影響,因此,效果其實非常有限。」杏語心靈診所院長陳俊欽解釋,「最憂鬱的人,通常不覺得自己憂鬱,甚至還覺得自己很樂觀、很正面。」而能夠察覺自己脆弱、憂鬱的人,會適時躲起來療傷。反之,「以為自己可以扛得起的人,最後都會先倒下。」換句話說,自填量表的檢測結果,恐怕無法完全反映出受測者真實的心理健康狀態。
即便自填量表的測驗結果,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那麼,接下來就是讓量表分數偏高(即心理健康出現警訊)的受測者,接受專業人員的諮商面談,以確認心理不健康的程度。總歸來說,心理健康篩檢的第1階段是自填量表,第2階段則為諮商面談。那麼,下一步呢?該由誰接手,精神科醫師,還是心理師?
「心理健康篩檢的議題,已經討論很久,但一直沒有人去做;最大的問題就是──權責不明。」曾擔任精神科醫師、擅長敘事心理治療,專業領域橫跨精神醫學與心理治療的陳俊欽認為,如果不能釐清「心理健康」究竟屬於誰的管轄範圍、無法劃分專業之間的職權和責任,心理健康篩檢的問題,恐怕很難徹底落實。以目前的狀況來看,即使交由其中一方,仍舊會面臨執行上的困難。
精神科篩檢? 診斷結果:人人有病
精神科屬於健保給付範圍,民眾可以持健保卡,到各大醫院精神科求診。「事實上,無論前來求診的民眾有沒有病,精神科醫師都必須給予某種疾病的診斷,進而獲得使用藥物治療的權利,」既然沒病,為何非得冠上病名?為何非要使用藥物治療?「如果不這麼做,健保署就會拒絕給付。」陳俊欽解釋,若醫師在診斷欄位上寫「沒病」、「健康」,醫院就無法向健保署請款,而醫院沒錢,醫師就領不到酬勞。
「好笑的是,當醫師診斷出一個人『沒病』的時候,其實他已經在做心理健康篩檢了。」礙於健保制度的設計,醫師只好硬是將「病名」加諸在所有前來求診的民眾,但如此一來,卻和心理健康篩檢的初衷背道而馳。既然如此,如果將心理健康篩檢的責任,交給不受健保限制的心理師呢?
心理師篩檢?費用高 隱私全揭露
精神醫學包括藥物治療及心理治療,也就是說,精神科醫師可以開藥,也可以將患者轉介到醫院附屬的心理中心。而心理師和精神科醫師最大的差別是,心理師不能使用藥物治療,只能採取心理治療。「心理治療最大的困境,就是費用很高。」陳俊欽表示,相較於身體健康檢查,心理健康篩檢完全沒有儀器可以使用,醫師的會談技巧,就是診斷的工具。
以強迫症為例,若使用藥物治療,一個月花費約二千五百元,就足以改善症狀;但若是透過心理治療,前前後後的費用加起來,可能高達六~十萬元。周煌智指出,「心理健康篩檢,必須透過專業人員進行一對一面談,專業人員的時間及人力成本高,當然就反映在收費機制上。」費用太高,自然會影響民眾篩檢的意願。
另一個影響意願的原因,則是「隱私」的揭露。「在這世界上,根本沒有心理健康的人。」陳俊欽直言,每個人都會遇到外在環境的壓力,每個人心裡也都有不欲人知的秘密,「受過訓練的專業醫師,絕對有本事挖出你不願提起、卻又困擾著你的秘密。」原本只是想做個心理健康篩檢,卻要面臨隱私和秘密徹底被揭露,這恐怕不是人人都能接受。
心理健康篩檢 不能預防犯罪發生「即便篩檢出來,發現這個人有問題,又如何呢?」像鄭捷這樣的人,心理健康狀態顯然出了狀況,但卻也不到「精神病」的地步(否則,理應強制就醫,且可能豁免法律責任);根據《精神衛生法》規定,不能對患者提出限制人權的要求,否則就有侵害人權之虞。
換句話說,將心理健康篩檢,視為犯罪預防的工具,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周煌智強調,心理健康篩檢的目的,並不是去阻止某一群人的行為,而是要降低這一群人在社會上的比例。「心理健康篩檢,雖然不能杜絕社會問題,但若能讓潛在的『這一群人』,透過篩檢發現自己的困難,及早接受治療,就能避免症狀惡化。」曾心怡認為,若從「健康促進」的角度、而非「犯罪預防」的目的來思考,心理健康篩檢其實是有必要的。
(轉載自yahoo奇摩新聞/2015年9月2日 下午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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