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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校園霸凌的法律問題 [打印本頁]

作者: 雷神閃電    時間: 2015-7-21 01:53 AM     標題: 校園霸凌的法律問題

1.女學生被強拍裸照犯了何罪?
2.流氓學生組成「撕衣集團」把同學衣服的口袋「撕」下來犯了何罪?
3.帶西瓜刀進教室犯了何罪?
4.恐嚇老師「帶槍來開(開槍)你們」犯了何罪?

最後,學校知道發生校園霸凌事件,校方報警,警方可不可以逮捕霸凌學生?

作者: pavabaca    時間: 2015-7-21 09:29 AM

這是八德國中哪件事吧

1.強拍裸照構成妨礙自由罪
刑法第296~308條有詳細說明
比較符合296條之一
買賣、質押人口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使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脅迫、恐嚇、監控、藥劑、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犯前二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2.傷害罪 刑法第286條
對於未滿十六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3.妨礙自由罪 刑法第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正常人是不會無緣無故帶西瓜刀到學校教室

4.同上 這個應該不用解釋了吧
因為已經威脅到人身安全了

如果校方報警的話 警察的確有權利抓人
而且犯罪屬實的話 也是會被判刑的
作者: bandoning    時間: 2015-7-24 12:30 AM

除非是現行犯,不然警察是不能直接逮捕的。
尤其有少年事件處理法,對於少年的保護是很多的。

但是校園霸凌事件如果學校接獲事實而不在一定時間內處理,而又再次發生校園霸凌事件,則校長會被撤職,所以學校通常都會想把事情壓下來。
作者: 956    時間: 2015-7-26 05:57 PM

妨害隱私罪、妨害秘密罪、傷害罪、過失傷害罪、恐嚇罪、性騷擾防治法這些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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