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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兇嫌逼迫9歲童 石刑 凌虐國二女〕[TVBS] [201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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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viamiaarhrpex
時間:
2015-5-22 12:05 AM
標題:
〔兇嫌逼迫9歲童 石刑 凌虐國二女〕[TVBS] [2015-5-22]
國二少女遭到圍毆虐殺,警方調查發現,下手最重的何姓和古姓嫌犯,他們除了毆打、性侵被害人,甚至逼迫在旁觀看的9歲學童,用河邊石頭丟向被害人,猶如恐怖組織的石刑,學童一開始選小石頭,還遭到嫌犯大吼,要他拿大石頭丟,手段非常兇殘。
17日晚間7點鐘,監視器拍到3名嫌犯來到網咖一樓,走在最前頭的就是27歲的黃曉雲,看起來就像大姊頭,撂了兩個小弟,一個是身穿黑色背心的何文軒,另一名則是古姓嫌犯,凶狠尋仇,先是當場甩了邱姓女學生兩個耳光,接著把人押走,似乎早有預謀,準備對她下手。
記者vs.嫌犯:「你有沒有打她,你用什麼東西打她的?」
7名嫌犯中,何文軒下手最重,斷送一條人命,卻一臉滿不在乎,偵訊時還神色自若的吃晚餐,沒有一絲心虛和愧疚,當天晚上嫌犯一行人先在附近國小輪番痛毆被害人長達半小時,接著轉戰河濱公園,何文軒和另一名古姓嫌犯除了繼續拳打腳踢,還用安全帽砸被害人頭部,甚至性侵國二少女,兩名國小學童不但全程觀看,嫌犯甚至要求女童,用河邊石頭砸被害人,女童害怕選小一點的石頭,嫌犯還大吼,要拿大石頭丟,石頭酷刑存心置人於死。
兇嫌逼迫9歲童 「石刑」凌虐國二女
記者周瑜茹:「狠心的兇嫌,竟然逼一旁只有9歲跟11歲的女童,拿石頭丟擲被害人。」
竹東分局副分局長邱言宸:「經檢方到場發現少女的衣著是不完整的。」
邱姓少女的苦難還沒結束,嫌犯一行人行兇後去唱歌,再回到河濱公園時,邱姓少女已經沒了生命跡象,這時有人提議焚屍,到加油站買汽油,行徑兇殘,虐殺少女,甚至到死都不放過。
簡直是喪心病狂 這些人 應該通通抓去判死刑
犯案後還有臉唱 KTV 留在監獄裡面 慢慢唱吧
唱到死 通通判死刑
作者:
小酥酥蘇老大
時間:
2015-5-22 12:22 AM
這世上怎會有這種人渣!應處以極刑與世隔離。
作者:
Sophia23B
時間:
2015-5-22 12:56 AM
這哪能關,應該是死刑伺候!!
把人當東西看!!!這太過分了!!
都不知道台灣的教育是發生什麼事了...
作者:
steven_lu
時間:
2015-5-22 01:57 AM
本帖最後由 steven_lu 於 2015-5-22 01:59 AM 編輯
殺警案的人現在在那裏?求處無期的人也可以交保?
當下就學者提出警告,這些負面教材教導著台灣人準備面對更暴力的社會
如果虐殺刑警的人可以交保
常理上,法官是會比照判例的
這些人殺了女童又何必太慌張?果不期然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5-5-22 02:07 AM
自己想毆打少女,幹嘛把什麼都不懂的孩子給拖下水
唉...讓這些人活著只是讓他們傷害更多的人
希望法官一定要重判為這名可憐的少女討回公道
作者:
lixxli
時間:
2015-5-22 02:18 AM
台灣的教育~教出很多奇奇怪怪的人~
最大的禍源應該就是毒~
作者:
justice
時間:
2015-5-22 03:04 AM
個人感覺這類案件以前就有 未來還是會有!!
結果大部分都ㄧ樣 草草了事 真兇完全沒有受到什麼懲罰!!
作者:
zogol
時間:
2015-5-22 06:32 AM
一點人性都沒有,應該判極刑才對。
作者:
POOH0705
時間:
2015-5-22 06:39 AM
臺灣刑責太輕,監獄的教化功能早已喪失,主嫌入獄兩次,根本沒救,這種怎不早點打掉(槍斃),難怪湯姆熊那位凶嫌會說出:在臺灣殺一、兩人也不會判死…臺灣治安已黑手黨化。
作者:
razen_wing
時間:
2015-5-22 08:04 AM
本帖最後由 razen_wing 於 2015-5-22 08:04 AM 編輯
談廢死要有雄厚的公民本錢才配談廢死。現在台灣黑幫文化 (重點:文化,不只是要除黑幫) 不除,台灣永遠沒有能力廢除死刑。想想看,最近這幾個糾團冷血殺人案,做案時都沒有一個人良心不安出來制止? 11歲小女孩還去跟人炫耀... 這種我們有人數就可以去欺負人的文化正是一種基層的黑暗面。
當兵也是,可是每次出事就有一派人說某某不要那麼白目就好了。這樣的言論對嗎? 有這樣的文化,這樣的兵根本不值得當。可是一批笨蛋卻偏偏最喜歡乎應去當兵來體驗社會事。真是台灣黑幫文化的典範。
諷刺的是,某一位常去幫黑幫老大出濱致詞的萬年地下總統現在被譽為某原色政黨的救世主。這色的政黨的主席不是最近一直在講要找回國父的初衷嗎? 小學課本都說過,國父留學時不是不揪幫派,不打比較弱小的人嗎?
作者:
5353853538
時間:
2015-5-22 08:30 AM
太可惡了,才國二而已是能有什麼樣的深仇大恨
作者:
wesleyjungle
時間:
2015-5-22 09:21 AM
真的很悲哀,現在經常聽到女學生的對話之中充斥著"幹"、"幹你娘"、"雞巴",家庭、社會教育的失敗警訊大作,政客還是只會考量誰要選、如何選
作者:
217302002
時間:
2015-5-22 09:28 AM
就算是社會上的人渣敗類.毒瘤 都還沒有如此喪盡天良.泯滅人性
對付這種人 光是個死刑簡直是....太便宜他們了
蹦..一下結束 和 被害者所受的... 真的差太多.....
這案子也說明了 在台灣要 除非你拳頭(惡勢力)夠悍
否則千萬別與人有口角 不然怎麼死都不知道...
別想誰會見義勇為 就連警方
也是等案件發生(人掛了)才會出動的..
作者:
frank6402
時間:
2015-5-22 09:34 AM
自由太過!少於管教!
媽寶、宅男、宅女一堆
情緒沒辦法控制!
造就了這種問題愈來愈多!
作者:
小林造型師
時間:
2015-5-22 09:42 AM
不意外的是
只要這些人渣裝一下孫子
就不會被判死刑,甚至不會被判重刑!
這就是司法在鬼島的現況!
鬼島=殺人犯,強姦犯,貪污犯,詐欺犯,黑心商人,無良偽善慈善團體,政客的犯罪天堂!
作者:
Daniel333
時間:
2015-5-22 09:49 AM
現在的人出現什麼問題!少女之間的吵架變成兇殺事件!大人們為什麼要殺害少女!
作者:
joey213213
時間:
2015-5-22 09:54 AM
本帖最後由 joey213213 於 2015-5-22 09:55 AM 編輯
放心,台灣法官最後還是以嫌犯
有教化可能性
,不會判死刑的
作者:
Hi翻天
時間:
2015-5-22 10:15 AM
"馬說他執政7年來其中一個政績是治安改善了犯罪率降低了"
犯罪率降低了,但犯刑確越來越兇殘,扭曲的人權,法官不敢判死刑
殺人不用償命,讓犯罪者有恃無恐,這就是他"馬"的政績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5-5-22 10:29 AM
法官如果還有良心,請全部判死刑,謝謝
作者:
tx123
時間:
2015-5-22 11:14 AM
他們當然滿不在乎
在司法殘廢的情況下
法官一定又會說手段還不夠兇殘有教化的可能
然後一臉和氣的請他們去吃免費的午餐住免費的套房
還有零用錢可以領
在台灣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
這樣的待遇連我看了都覺得有點小激動呢
作者:
bos445
時間:
2015-5-22 11:39 AM
台灣 法律如玩笑 沒半個政客要修法
虐殺 殺人案頻傳 馬先生還可以睡得好
綠豬 也不跳出來 開記者會 大肆遣哲這些殺人犯 只會去欺負醫生
台灣阿 真是 沒救了
作者:
caviarhuang
時間:
2015-5-22 01:24 PM
被抓了一點悔意都沒有 直接判死吧
作者:
zjmei2002
時間:
2015-5-22 02:59 PM
放心以後殺人放火的會越來越多 這樣有住有吃 多好
作者:
gogotimothy
時間:
2015-5-22 03:34 PM
能否教化不是我們能決定的,能做的就是送牠們去見上帝!!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5-5-22 05:11 PM
真是完全沒人性阿
太狠了
直接都死刑啦
作者:
陳怡堯
時間:
2015-5-22 05:30 PM
幾個男人打一個女孩,叫做只是要教訓對方,性侵、還焚屍。
這叫做要教訓她,社會還容許他們的存在,真的太過分了...
作者:
adzx520
時間:
2015-5-22 06:36 PM
判死吧 反正他們也沒有悔意
而且這樣對他們比較好
作者:
LG0824
時間:
2015-5-22 08:12 PM
這種垃圾只會欺負弱小,出人命了最後一定又會有假正義的律師幫他們脫罪,
這人渣別讓我遇到,法律制裁不了我來制裁.
作者:
yuo1234
時間:
2015-5-22 08:22 PM
台灣現在是不是都在等公審...
作者:
aajacky86
時間:
2015-5-22 10:38 PM
為什麼動物傷人就要被安樂死,那些處生虐殺人卻不能處死
作者:
s22992905
時間:
2015-5-22 11:19 PM
法官該給他們來個石刑,如何。
作者:
jjsong
時間:
2015-5-22 11:38 PM
沒死刑.沒關係.用鞭刑取代.關多久.鞭多久.
黑心商人政客.要抄家.
領錢不辦事.愛做秀的諸公.立院.議會.天天要live秀..
讓選民看清楚他們的錢是怎麼花的..
作者:
0938897
時間:
2015-5-23 03:29 PM
11歲的畜牲不是砸得很開心?特地挑大顆的每一下都往被害人頭部扔
事後還向朋友炫耀嗆牠的人已經被打死
9歲的那個也沒好到哪,才小三就會翹課
她也已經有殺人的經驗了,難保長大後不會再殺人
就剁掉她雙手的中指和無名指好了,其他的全部死刑
作者:
貝納頌拿鐵
時間:
2015-5-23 10:52 PM
這個社會變質了
如此可怕兇殘的行徑
若又有恐龍法官護航
結果根本無法讓老百姓有信心
作者:
無心的我
時間:
2015-5-24 11:01 AM
不要再說這些人還能教化,不要再說罪不該死<>><
作者:
qqq87112
時間:
2015-5-24 01:34 PM
台灣教育出了大問題還是家長的管教錯了溺愛嗎
作者:
p1725658
時間:
2015-5-28 03:46 PM
一樣都是畜生
這些人最後都會在恐龍法官的循循善誘下
露出悔意的...哎
作者:
paladin99
時間:
2015-5-28 04:44 PM
台灣法律來說有四大主體
保障犯罪 保護財團 維護政客 凌虐百姓
犯罪殺人 大致上都會獲得很好的保障
關個幾年就可以出來了
撞死人只要賠錢
保護財團 賄絡圖利官員 非法交易 綁標
這些都有政府護航 獲判刑責機會不大
情節重大還可保釋逃出國外
維護政客 貪汙官員只要權力夠大 幾乎都沒事
就算被關也很快就出來
凌虐百姓 強制收購土地 賤買賤賣給財團圖利
被侵犯財產人生安全很難得到補償跟法律正義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5-5-31 09:46 PM
畜牲吧
最好通通判死刑
社會人渣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5-6-1 12:32 AM
事實上小屁孩是不可能成立犯罪的
作者:
liqooo
時間:
2015-6-1 12:59 AM
敢做不敢當的 當男人也太丟臉了 人家就算嘴把上很壞 但是是國中生 何必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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