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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賣屋怎報稅 諮詢電話爆 [打印本頁]

作者: s84071515    時間: 2015-5-4 10:21 PM     標題: 賣屋怎報稅 諮詢電話爆

今年用公式申報可以過關嗎?」、「被抓到是補稅,還是會罰款?」報稅今起跑,由於國稅局去年起加強售屋實價申報稽查,許多人被查稅,並傳出有人被查出後連補帶罰,去年賣屋今年必須申報交易所得的人,紛向專業人士求助,有業者最近每天接到十幾通電話。

今年申報售屋交易所得並沒有新稅制,但豪宅認定門檻下調,去年雙北售價8000萬元以上才適用豪宅實價課稅,今年則降低為北市售價逾7000萬元,新北市逾6000萬元;未實價申報者,就得直接以房屋售價乘15%後,作為售屋獲利所得申報所得稅。

永慶房產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今年雖然賣屋所得申報方式變動不大,但因國稅局一年來積極查稅,很多去年用財政部標準所得公式申報的人,都被請去「喝咖啡」,要求說明;房仲、地政士、會計師這兩天接到許多詢問售屋所得如何申報的民眾電話,更比往年多出兩三倍。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楊建華表示,民眾最多的問題是要不要實價申報,如果有取得成本,可不以假裝不知道,用標準所得公式申報?如果被抓到會怎樣,是補稅就好,還是會連補帶罰?他說表示,賣屋民眾會如此「天人交戰」,主要是實價申報和標準所得申報,稅額差很大。

以一間之前3000萬元購買,去年以5000萬元總價出售的房屋為例;如以實價申報,就須以實際獲利2000萬元,乘房屋占比(30%)之後,將房屋獲利600萬元併入綜所稅申報,再依最高稅率40%計算,必須繳稅240萬元。

但如果用標準所得,只要房屋評定現值乘48%(高級住宅),即為售屋所得,該屋房屋評定現值僅150萬元,乘48%後,售屋所得僅72萬元,併入綜所稅後適用12%的稅率,實繳稅額只有8.64萬元。

楊建華表示,今年另一大問題的是去年賣掉受贈房子者。過去出售受贈房屋,因官方沒有出售價格,民眾都用標準所得申報,但現在必須以實際售價減去當年取得成本,也就是申報的房屋評定現值計算獲利後報稅,稅額相當驚人。

他說,有一位民眾之前把父親贈與的房子以5000萬元賣掉,由於當年贈與時,申報的房屋評定現值僅二、三百萬元,現在必須申報的所得,金額高達4000多萬元,等於要繳1600多萬的稅,急得他到處詢問如何解套;由於贈與案件,國稅局有完整報稅資料,既已出售,也只能告知民眾還是乖乖如實申報。



作者: chucka55    時間: 2015-5-5 03:02 PM

謝謝大大提供的財經資訊, 讓大家長知識
我也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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