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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扁案2億不法所得 瑞士判返還台灣] [Yahoo!奇摩] [2015年4月29日 下午3:51] [打印本頁]

作者: 璿云    時間: 2015-4-30 01:43 PM     標題: [扁案2億不法所得 瑞士判返還台灣] [Yahoo!奇摩] [2015年4月29日 下午3:51]

本帖最後由 璿云 於 2015-4-30 01:51 PM 編輯

【新聞主題】:扁案2億不法所得 瑞士判返還台灣
【新聞出處】:Yahoo!奇摩
【發布日期】:2015年4月29日 下午3:51
【文章內容】:

扁案2億不法所得 瑞士判返還台灣
作者: Yahoo!奇摩
專欄文章作者: Yahoo!奇摩 |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 2015年4月29日 下午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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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今天指出,瑞士最高法院已判決確定,有關前總統陳水扁等因二次金改貪污案件匯洗至瑞士的不法所得,其中已確定的貪污案(元大併復華)不法所得美金 674 萬6840 元資產,約計新台幣2億元,應返還台灣。

有關扁案其他不法所得執行情況,最高檢察署今年初指出,國外資產查扣及匯回情形部分,陳水扁與妻子吳淑珍等人於瑞士境內經瑞士司法機關查扣的資產,其中於瑞士蘇格蘭皇家庫斯銀行及瑞士美林銀行帳戶內有關龍潭案、南港案及國務機要費案不法所得的資產(包含美金、瑞士法郎、英鎊、歐元、日圓現金及49檔以外幣計價之債券、股票、存託憑證、ETF等有價證券,即海角七億),已於99年5月陸續匯回最高檢指定帳戶,資產現值約2261萬餘美元(折合約新台幣6億8986萬元)。

另於瑞士威格林銀行帳戶內關於二次金改案犯罪所得約1700餘萬美元的資產,經特偵組請求瑞士凍結,迄今尚未匯回。

另美國司法部向台灣提出司法互助,由最高檢特偵組提供協助,而由美國司法部查扣位於紐約州及維吉尼亞州2處不動產,現已完成拍賣程序,拍得價款共189萬美元,最高檢已向美國請求分享其所得價款。

至於國內資產查扣及執行情形部分,為保全相關案件的執行,曾查扣陳水扁等人國內名下的存款、股票及不動產,之後並交由執行機關台北地檢署查扣並執行。

其中查扣吳淑珍、吳景茂、陳致中、黃睿靚存款共新台幣4815萬元,查扣陳致中名下國內上市櫃公司股票共37檔,市值約1930萬元。

另外,查扣寶徠等國內不動產共8處,其中寶徠不動產1處,已經當事人合意變價完成,但尚有稅捐金額待核算,還沒執行完畢。

最高法院2012年12月判決二次金改案,其中元大併復華案定讞,陳水扁被依貪污罪判刑10年,扁妻吳淑珍被判處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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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觀點】:
1.在瑞士不是有七億.怎麼只還兩億.是不是其他的給瑞士當交換條件.所以甘願吐兩億出來
2.是不是看到貪污犯阿扁現在放出來.講人權的瑞士才決定吐一些出來.如果早點放他.可以吐更多
作者: zogol    時間: 2015-4-30 01:59 PM

確定是不法所得了,現在人在外面zzz
作者: eabe    時間: 2015-4-30 01:59 PM

本來就是不法所得~
能夠判還回來真的太好了~
但七億變成兩億,憑空消失的五億去哪兒呢???
作者: frank6402    時間: 2015-4-30 02:22 PM

已於99年5月陸續匯回最高檢指定帳戶,資產現值約2261萬餘美元(折合約新台幣6億8986萬元)。

作者: dragonfire0424    時間: 2015-4-30 03:03 PM

為什麼別的國家認為是不法所得
一堆人不是都說阿扁無罪了嗎
還是別的國家也被國民黨入侵了
作者: csvsc2a32    時間: 2015-4-30 03:04 PM

該怎辦就該怎辦 辦完啊扁 追回不法所得 之後 換 馬總統
作者: hsies456    時間: 2015-4-30 03:18 PM

希望剩下的錢也可以一併的追回來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5-4-30 05:37 PM

非法所得追回來是應該的阿
只是要追回全部啦


作者: jh389    時間: 2015-4-30 06:22 PM

dragonfire0424 發表於 2015-4-30 03:03 PM
為什麼別的國家認為是不法所得
一堆人不是都說阿扁無罪了嗎
還是別的國家也被國民黨入侵了 ...

因為實際上阿扁真的有貪 只是現在他背的案子是不是都真的有罪就不一定了 沒定讞的還不少
作者: 陳怡堯    時間: 2015-4-30 06:34 PM

不法所得趕快還,趕快找工作,花自己賺的錢較安心。
作者: franck27    時間: 2015-4-30 08:05 PM

拿不拿的回來,很多人也無所謂了吧~!! 判刑跟沒判一樣,還不是一樣在外面爽爽的過

作者: barboo7704    時間: 2015-4-30 08:20 PM

既然是不法所得,陳前總統的公子還拒絕還款,還打好幾次官司才定讞肯歸還!!!
作者: waser    時間: 2015-4-30 08:55 PM

電腦網路發達的世界

這效率也太強了吧
作者: yugiho6211    時間: 2015-4-30 09:01 PM

阿扁有沒有貪汙,看問題可以跟現在做出對比,龍潭案說阿扁收賄,但此土地被中科合併政府收益兩億多,一樣BOT馬郝的是市府喝湯建商吃肉的五大弊案;阿扁的101BOT創造龐大得收益,阿扁二次金改爆收賄,但我們的金融業蓬勃發展是科技業後第二大台灣主力產業,我不敢想像沒有二次金改台灣會是如何,阿扁當市長、總統都大砍國民黨開出的預算,為國庫節省上兆的錢,且執行效率更佳,公務員的傲慢態度也被改變了,我不敢說阿扁沒有貪汙,但如果台灣是一家公司阿扁是主管而我是老闆,一個為我節省上兆金費、做那麼多事,區區7億我當給他加薪還嫌太少,更何況"實質影響說"令人詬病,用蛆蛆聽得懂的話來說吧,阿扁的存在對台灣是"利大於弊"
作者: tsai963    時間: 2015-4-30 09:53 PM

陳水扁雖然以不當總統多年,還進過勞,但還是能牽動政壇的風吹草動!
作者: taisgigi    時間: 2015-4-30 11:36 PM

跟電影演的不一樣
還以為討不回來了
作者: 交流專用    時間: 2015-4-30 11:51 PM

台灣之子不勝唏噓阿...2億還台灣? 只是左手換右手 你確定不是又回到另一個貪官手上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5-5-1 12:08 AM

是非法的當然要全數追回來,不過人家瑞士法院都這麼判了也沒什麼好說的了...
作者: jjwwss1668    時間: 2015-5-1 12:21 AM

七億剩2億   民進黨諸公分走5億?
難怪那麼多人挺扁  救扁?
作者: nono2000    時間: 2015-5-1 07:54 AM

有錢真好,如果我有那麼多錢,三代都吃不完.
作者: seanzero    時間: 2015-5-1 08:22 AM

終於把不法所得追回來了2億,
可惜孝順的扁子不但不想還,
還一直打官司訴訟浪費司法資源。
只是貪汙了這麼多現在還不是被放出來了,
所謂的保外就醫會回去關才有鬼。
作者: chuang.c.c    時間: 2015-5-1 08:26 AM

法務部請再接再厲  國庫缺錢的很
雖然很難
作者: lovecylo    時間: 2015-5-1 09:47 AM

我看阿扁肚爛
看到 嫖妓中  更是火大

作者: babyhunter    時間: 2015-5-1 10:28 AM

不無小補該還我們的還是要還來吧
作者: supercjb    時間: 2015-5-1 11:26 AM

終於 那剩下的呢?看來貪污確實是有發生的
作者: macjoe168    時間: 2015-5-1 01:44 PM

經過國際認證的貪汙犯確定 !!
作者: 李很白    時間: 2015-5-1 03:11 PM

怎麼解釋這瑞士的錢從那裡來?送給阿扁養老的還是給小中選舉的呢
作者: tp7175    時間: 2015-5-2 09:01 AM

貪污要關,洗錢就不用關?換牠龜兒子進去了吧,龜女婿過得似乎也不錯啊...
作者: xm3eji60    時間: 2015-5-2 02:24 PM

不是有7億的貪污嗎 5億是被被燒了喔
作者: kiraice    時間: 2015-5-2 10:17 PM

frank6402 發表於 2015-4-30 02:22 PM
已於99年5月陸續匯回最高檢指定帳戶,資產現值約2261萬餘美元(折合約新台幣6億8986萬元)。
...

連樓主都沒看到這段落竟然被你看到了
為啥總共算起來都要9億去了
作者: winbug3    時間: 2015-5-3 12:09 AM

瑞士認證的不法所得,這只是眾多不法所得的其中一筆
作者: blaeblae    時間: 2015-5-3 01:14 PM

本帖最後由 blaeblae 於 2015-5-3 01:16 PM 編輯

所以....阿扁已經是瑞士認証的___..................
那陳x中還在哭什麼?????
那小英還要把阿扁送回牢裡嗎???
作者: wurobin    時間: 2015-5-3 05: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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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mama    時間: 2015-5-5 06:49 PM

對國庫不無小補
時間久了大家都淡忘還有這筆錢
是非法所得,但陳前總統的長子還拒絕還,
打好幾次官司最後定讞,才由瑞士銀行主動歸還!!!



作者: clockdackts    時間: 2015-5-5 09:57 PM

個人感覺只有:貪污的都應該槍斃~

作者: nipple1002    時間: 2015-5-5 10:16 PM

終於判了,該死利用自己會法律知識專漏洞,不如去保護好人
作者: vvikimo    時間: 2015-5-5 10:26 PM

其實,
阿扁當初不要讓吳淑珍干政的話,
現在的景況就不會這樣了。
為什麼好好一個政治明星被病態老婆脫累至此地步,
阿扁自己要好好檢討。
作者: dulio5    時間: 2015-5-6 12:11 AM

本帖最後由 dulio5 於 2015-5-6 12:11 AM 編輯

你信他是真的有生病嗎?我是不是啦~裝的啦?一開始不是說是建國基金~現在變成他家的錢~他女生跟女婿二人再怎麼工作也不可能拿出八仟多萬的現金買房子~你信嗎?
作者: ericchen05    時間: 2015-5-6 01:54 AM

重點是。。。阿扁先生的支持者好像還是覺得他無辜ㄟ...就算14億又如何?
作者: love0986033732    時間: 2015-5-6 06:36 AM

本帖最後由 love0986033732 於 2015-5-6 06:39 AM 編輯

國家法律好像是玩假的...
還可以這樣就醫...

不過重點是錢都環了嗎??


作者: 飛角1    時間: 2015-5-6 06:4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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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ric7023    時間: 2015-5-6 08:25 PM

怎麼居然只還2億.其他的不法所得勒?
作者: gsoeosee    時間: 2015-5-6 08:26 PM

我還以為放在瑞士銀行很安全
沒想到如果錢是貪汙的還要追回阿??
作者: aids790202    時間: 2015-5-6 08: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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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rtyoldman    時間: 2015-5-6 09: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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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unxuchen    時間: 2015-5-6 10:16 PM

謝謝分享唷。個人不太了解。但希望台彎快快好起!
作者: ckckndu    時間: 2015-5-6 10:32 PM

唉...就是以前的人貪污才選他的
結果更貪
這只是少部分吧
裸鑽不是被黃芳彥帶去美國了嗎
作者: ss00998877    時間: 2015-5-6 10:50 PM

光看到陳水扁,敢貪汙卻不敢承認,然後在裡面假裝很痛苦,出來就很好,很怪的邏輯。
作者: zwxyzxxx0256    時間: 2015-5-7 12:08 AM

其實也沒多少錢對老百姓來說很多,對一些腦弱藍黨的來說隨便一個建案都超過幾十倍了
作者: salsoj    時間: 2015-5-7 12:22 AM

不法的就這些~我比較在意的是~合法所得的部分到底被這些官員弄了多少
作者: CareerGT    時間: 2015-5-7 12:23 AM

2億 雖然少但至少有追回來-w-
只是其他的都到哪去了?
作者: smalljackal    時間: 2015-5-7 12:47 AM

過了這麼久,才拿回冰山一角的錢~~
作者: cchjack    時間: 2015-5-7 04:34 AM

終於確定是不法所得了!
作者: tls782632    時間: 2015-5-7 09: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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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n17858    時間: 2015-5-8 11: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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