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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拆了又建惡房東違建強拆光][中時電子報][2015年3月31日 上午5:50] [打印本頁]

作者: ideoched    時間: 2015-3-31 09:32 AM     標題: [拆了又建惡房東違建強拆光][中時電子報][2015年3月31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謝幸恩╱新北報導】

被外界指為「惡房東」的張淑晶,曾與多名房客對簿公堂,日前新北市拆除大隊突擊檢查張女新莊福營路的出租套房時,發現3樓頂加遮雨棚違建為「拆後重建」,30日上午9時祭出鐵腕強拆,拆除大隊也強調,張女中和另2處違建若未自行拆除,也將在4月中旬前強制拆除。

上周突擊稽查 遲不出面

張女以「二房東」身分亂扣押金坑殺房客,先前她雖曾在電視談話性節目中表示,將遞狀撤銷對房客提起的詐欺、毀損等訴訟,但疑似是虛晃一招。新北地檢署表示,迄未收到張淑晶的刑事撤回告訴狀。

張女位在新莊福營路套房的3樓頂加遮雨棚,屢遭民眾檢舉,去年11月自拆後竟「重建」,拆除大隊26日突擊稽查,但當時張女遲不現身,讓稽查人員苦等一上午。

昨最後通牒日 臨時陳情

拆除大隊排定30日上午9時強制拆除,昨日上午出動吊車也吸引許多民眾圍觀,左右鄰居暗自叫好,但張淑晶卻早在上午8時許就闖進拆除大隊辦公室並遞交陳情書,聲稱「我頂樓漏水,要求緩拆」,盼市府寬限。

拆除大隊收下張淑晶的陳情書後,向張女解釋「30日為最後通牒,恕不接受」,雙方僵持不下,張女只得悻悻然離去。由於違建「拆後重建」藐視公權力,拆除隊員在昨日中午前就把套房的違建拆個精光。

另2處複查若未過 強拆

拆除大隊表示,張女違建拆除費共3萬3000元,因《新北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仍卡在議會未審過,費用仍由「全民埋單」。

拆除大隊也指出,張女另有中和連城路188巷及員山路兩處違建,前者擅自變更隔間、後者陽台向外增建,拆除大隊已限張女於3月底前自拆,若複查未過,將分別於4月7日、17日強拆。

個人觀點:
哀兵、疑兵、緩兵之計都出了
不難看出這位張小姐有豐富的上法院經驗
將中華民國法律玩弄於鼓掌間,藐視公權力
中華民國何時才要全面檢討法律...


作者: pop995544    時間: 2015-3-31 11:11 AM

再不拆...就太沒天理了
漏水是藉口
裝雨遮是為了向房客多加收費才對

作者: rosebanana    時間: 2015-3-31 12:47 PM

樹大招風,本來可以穩穩賺的,搞到現在連本都被拿走,誰叫妳要欺負人啊,嘖嘖嘖。
作者: 陳怡堯    時間: 2015-3-31 03:15 PM

這種渺視公權力,浪費大家稅金的惡人,為什麼不抓起來?
作者: zogol    時間: 2015-3-31 05:25 PM

違建本來就應該拆光的。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5-3-31 05:48 PM

遇到這種惡人還需要客氣嗎
違建強制拆光是應該的啦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5-3-31 06:38 PM

她違建被強制拆除為什麼要全民買單?為什麼我要幫付這個錢?
她當房東收租金又不用繳稅賺的錢有分享給全民嗎?
希望不要只針對她,全台灣的違建最好趁這次一併拆。
還有,法律的部份該修就修、該通過就通過,台灣最爛就是TMD一堆爛法條,用來解釋用不卻不實用。

作者: 0933852314    時間: 2015-3-31 06:50 PM

這種房東 真的很過分.......不給她一點教訓不可以
作者: JEIFJEIFJS    時間: 2015-3-31 07: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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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5-3-31 08:45 PM

違建本來就要拆了,不然到時候出事誰要負責,況且已經有了拆了又蓋的前例,對她根本就不需要講情面!?
作者: Arah    時間: 2015-3-31 09:37 PM

房子搭一搭,錢就能一直生出來,拆了還不用繳錢,太好賺了。
作者: yen1968    時間: 2015-3-31 10:33 PM

說來也奇怪這傢伙社會版新聞鬧哪麼大,甚至引發公憤,為何未見這些房子的屋主向這傢伙採取
收回房子的舉動任她亂搞?搞到現在拆危建,才出面叫損失?莫非是一群共犯結構‧‧‧
作者: jiwtc0219    時間: 2015-3-31 10:44 PM

她當房東收租金不知道有沒有誠實繳稅?
國稅局也該出面查一查了!
作者: s22992905    時間: 2015-3-31 10:49 PM

聰明反被聰明誤,自以為很行,藐視公權力,拆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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