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修法烏龍?食品業設實驗室,竟無標準! [打印本頁]

作者: yume-710187    時間: 2015-3-19 02:45 PM     標題: 修法烏龍?食品業設實驗室,竟無標準!

2015-03-11 14:59:48 聯合晚報 記者程平、徐偉真/台北報導


[attach]107751650[/attach]
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法要求上市櫃食品業者,需設立實驗室自主檢驗。 報系資料照

分享立法院去年底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明訂上市、上櫃的食品業者應設實驗室自主把關,有計劃上櫃的連鎖餐飲業者向立委江惠貞陳情,金管會要求他們必須依法設立實驗室,但主管的衛福部在新法公布後三個月,仍沒有頒布設置辦法,讓他們無所適從,上櫃計畫也受到影響。
金管會搬出食管法第7條的規定,要求申請上市、上櫃的食品業者,應設置實驗室,從事自主檢驗。業者表示,他們願意配合金管會的輔導,依照食管法的設置實驗室做自主管理,可是根本找不到可遵循的設置辦法。

江惠貞說,相關條文將於今年12月10日落實施行,當初修法會訂定新法公布一年後才執行,就是要給業者充足時間設置實驗室,但至今未見衛福部訂出相關配套措施,若業者先蓋實驗室,蓋好後標準才訂定,屆時業者的實驗室不符合要求,那該怎麼辦?

衛福部食藥署官員則表示,他們已經與金管會勾稽出137家食品業者,並在今年1月21日發文,要求依照HACC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原理,按所販賣產品類別,決定自己的實驗室中應有的檢驗方式,當食藥署稽查時,業者再自行說明為何採取這樣的檢驗方式,不符需求就會要求改善,食藥署認為,因食品業樣態很多,硬性規定反而造成困擾,這是兩全其美的辦法。

江惠貞則批評,食藥署只針對137家業者發函,沒有公開公告,要其他業者如何得知相關資訊?江惠貞並說,就算依照食藥署的公文,也只是告訴這137家業者要就本身經營食品產業的特性,依危害分析與重要管制精神及風險控管原則,自行評估實驗室設置的規模設備,根本沒有具體要求要依照HACCP的原理。

對於外界的批評,食藥署官員也坦承,現行的作法恐會讓業者無所依循,引發不必要困擾,因此署長姜郁美也指示,必須要公告更明確的做法,給相關業者原則依歸。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5-3-19 06:09 PM

這樣業者要如何遵守啊
當然要定標準啦
太扯了
作者: vianan00141    時間: 2015-3-19 10:35 PM

不管是什麼都是規定,只要超出就是惡意犯法要加重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a401.file-static.com/) Powered by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