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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收費員突襲 毛揆:法令外要求做不到] [中時電子報] [201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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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nmpsmnns
時間:
2015-3-17 11:42 PM
標題:
[收費員突襲 毛揆:法令外要求做不到] [中時電子報] [201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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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yo0273
時間:
2015-3-17 11:57 PM
明明就是政府政策的問題卻要勞工承擔這個問題真是不公平
作者:
dyean
時間:
2015-3-18 12:38 AM
yoyo0273 發表於 2015-3-17 11:57 PM
明明就是政府政策的問題卻要勞工承擔這個問題真是不公平
最好通通都是政府的問題,新竹縣的就真的是無預警解聘,這讓我很同情他們,但僅限新竹縣的
收費員的工作是約聘人員,一年一聘,約聘人員沒有在算年資的
現在收費員的工作是滿不被續約後,還可以獲得:
1.3-7個月薪資的資遣費。
2.另一間企業提供保障職缺轉職,給予離住家卅公里,不需面試 直接就職的工作,並且五年內保障其工作權。
3.轉職至該企業集團之日起5年內,其年薪不低於轉職前1年之 年薪(本薪加工作獎金)為原則。
4.若不接受另一公司職缺或接受轉職6個月內無法適應自願離職者,可再獲得5個月薪水的轉職補助金。
若通通不爽接受,還可以:
1.到處抗議,圍堵任何想圍堵的人。
2.隨地靜坐,使高速公路交通管制、縮減車道,影響交通。
3.在國道路肩採取6步1跪的方式抗議,造成該處國道路段擁塞。
4.爬上ETC收費門架表達抗議。
5.圍住行政院長家丟鞋抗議,不准院長出門。
這些收費員提出這種無理訴求,有問題的到底是哪邊?
[attach]107733370[/attach]
作者:
arionnnn
時間:
2015-3-18 12: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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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怒夏
時間:
2015-3-18 01:00 AM
可笑自己在那邊護航,財團極力推動電子收費
國家會沒有辦法搞電子收費給財團坑錢?
當初國道建設可不是哪一個財團,能夠辦到的官商勾結不必多說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5-3-18 01:03 AM
在虛耗下去也不是辦法啦
還是要尋求可以接受的方式趕快解決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5-3-18 01:23 AM
法令也沒規定你要當行政院長阿
作者:
cabbie
時間:
2015-3-18 02:16 AM
去抗議的收費員 大概不到20個
其他都是民進黨外圍組織 在加油添醋
作者:
pl977
時間:
2015-3-18 08:11 AM
這種垃圾政府只會幫財團說話護航,還有資格向人民課稅嗎?吃相有夠難看!
作者:
arionnnn
時間:
2015-3-18 08: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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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ucka55
時間:
2015-3-18 08:39 AM
高速公路局大量解雇勞工,這樣做合法嗎?
即使合法,也是社會觀感不佳。
政府帶頭踐踏“和諧社會”,啞巴搶黃蓮,你吃得下去嗎?
作者:
ta011
時間:
2015-3-18 09:03 AM
所以說這一種不合理的約聘制度,早就該廢止,再說約聘制到底是依哪一條法源,與憲法牴觸時,是不是本來就不該執行。既然執行違憲的結果,就是要用法律外的方式解決,並且廢止政府公家部門的不合理約聘制。
相同工作卻因為考試進去的而有不同升遷跟考績,要是這樣不公平,應該讓公家機關都需考試才能任職才對。那大家就都公平了。
所以說公家機關應該全面廢止約聘制才是正途。
。
作者:
yuo1234
時間:
2015-3-18 09:13 AM
看到了吼 道德標準只能用在別人身上
作者:
juneqcd1
時間:
2015-3-18 09:19 AM
政府爛大家是知道了,就不需再討論了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5-3-18 09:50 AM
都已經領到被解雇的錢,比起一直浪費時間耗在那邊,還不如快點出來找一份新的工作(一直耗在那邊,政府不妥協錢又不會自己生出來...)
作者:
a31398323
時間:
2015-3-18 10:27 AM
離職收費員一哭二鬧三上吊
鬧了這麼多次,一直說沒工作很可憐
現在看起來根本不是那麼回事
我也是靠自己努力賺錢的
台灣人民沒必要養你們一輩子!
作者:
wongfeifong2001
時間:
2015-3-18 11:25 AM
好像有個企業拍胸口說,保證他們找到工作唷~
然後現在我們每天上下高速公路都要繳錢給他~恩恩~
突然想起爸媽說過的一句成語-過河拆橋
作者:
ilovegoyan
時間:
2015-3-18 11:50 AM
真是太可笑了,明明是遠東要負的責任,政府是在幫忙護航什麼!
要找的人不只是找政府,不要忘了還有遠東這個集團!
作者:
pthgi
時間:
2015-3-18 12:00 PM
請將ETC的文件公開
讓全民檢視
看看到底出在哪裡?
作者:
yarks
時間:
2015-3-18 12: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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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of.1
時間:
2015-3-18 12:08 PM
照收費員那種辦理方式,那我想全台灣的約聘派遣工,也應該要通通比照辦理吧~
那些人覺得他們得寸進尺了,得了便又賣乖的感覺,別的工廠倒掉,說不定連正職
員工都沒像他們那樣的後序安排,果然就是會吵的小孩有糖吃啊~
作者:
liuey
時間:
2015-3-18 12:16 PM
當初簽約的時候有跟這修收費員達成一定共識嗎?法令內的全都做好了嗎?
上次看一個節目,有一個課長信誓旦旦說圓通已經完成合約,但是要他掛保證說如果有一個人沒完成,他就開始講些543的蠢話迴避,證明根本不敢對自行說車來的話掛保證
現在一堆企業大搞約聘僱人員,就是為了規避勞基法跟不想負擔太多責任,這作法早就被討論過,但是政府死性不改,還帶頭大量使用約聘人員,這種做法把勞工權益壓在腳底下,政府這種裝死的行為真是不要臉到極點。
作者:
ken6900
時間:
2015-3-18 04:05 PM
政府還是應該要放寬處理,不然遠通不負責,政府也不管嗎?
作者:
joyce991
時間:
2015-3-18 04: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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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itpro
時間:
2015-3-18 06:40 PM
沒有勞保年資這樣的雇主是不是應該得要面對法律的制裁?
作者:
NelsonHang1
時間:
2015-3-19 06: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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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鐵妹
時間:
2015-3-19 11: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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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發達林
時間:
2015-3-19 11:45 PM
毛治國拿著雞毛當令箭,一個逢迎拍馬的人,什麼本事當什麼行政院長,
作者:
lyc5868
時間:
2015-3-21 07:15 AM
當初合約明明是約聘人員
為什麼事後卻在那靠邀
是想說吵就有糖吃嗎
拿了優厚的離職金又要吵太離譜了吧
作者:
zw0872
時間:
2015-3-21 07:20 AM
若能〝要5毛給一塊〞這樣最好~
但若這樣,柯屁又要出來說〝奇怪不奇怪〞了~
作者:
13F
時間:
2015-3-21 07:52 AM
既不是公務人員,也不是正式員工.只是約聘人員.
約聘這兩字就是"免洗筷子".隨時可以解雇的.
處境值得同情,但政府,民眾,社會並沒有虧欠你們這群約聘人員.
作者:
aabbbcccc888
時間:
2015-3-21 08:52 AM
當初幫徐旭東背書就沒問題的後果
換了閣魁現在不想認帳?
作者:
jackert0919
時間:
2015-3-21 02:20 PM
不然只說收費員的問題啊
有很多事情都是某個環節出問題
通常還是這個爛政府用出來
開除他們後把利益給了財團[別說媒私底下有往來]
作者:
xm3eji60
時間:
2015-3-21 04:06 PM
政府這樣做不意外呀~~~~
作者:
asemia
時間:
2015-3-23 01:13 AM
自己不工作
怪我們囉?
不用想要全民買單啦
要我用稅金養這些老草莓 想都別想
作者:
kevinogo
時間:
2015-3-23 09:53 AM
說到底 政府帶頭 使用約聘制
難怪漠視勞工的權益
作者:
地縛
時間:
2015-3-24 03:31 PM
說得也沒錯,但雖然法令沒規定,當初政府卻承諾會保障工作權,這點就是現在爭議的地方
作者:
jowei15
時間:
2015-3-26 10:31 AM
這些收費員一直抗議,是想要轉成正式公務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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