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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房客驚爆! 租屋合約恐被竄改?單親媽泣訴][東森新聞][2015年3月13日] [打印本頁]

作者: saber768    時間: 2015-3-13 11:36 AM     標題: [房客驚爆! 租屋合約恐被竄改?單親媽泣訴][東森新聞][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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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網友稱作最會告人的張姓女房東再度被房客爆料,傳出租屋合約恐怕被動手腳,我們找到房客小蝶跟一位單親媽媽,她們拿出自己跟其他房客還有房東的合約一比,沒想到三份的部分條例內容都不一樣,單親媽媽甚至只拿到影印本的合約,到了法院訴訟才發現版本不同,張房東反駁,影印本不能算數,但房客就痛批,強調是因為房東當初合約都不肯給,是房客不斷追討才能拿得到。
房客小蝶:「直接開我房間門,趁我去上班的時候直接開我房間門,然後那時候我報警,有報警後來鬧到警察局去。」再也忍不住,被張姓惡房東欺負,小蝶勇敢跳出來出示合約,沒想到質疑重重,甚至合約書還有羅生門
房客小蝶:「她自己拿到合約,好像這一面就七點了,可是她上法院合約,是這一面只有像我這樣,可是我這一點又比她的長。」太不可思議,本來簽約一式兩份都該是正本,但最令人氣憤的是,小蝶的室友是一位單親媽媽,拿到卻是影本。
房客小蝶:「那個單親媽媽合約,這是張小姐告她官司的合約,還有她自己的合約跟我的合約,我們這三份合約就是條例都不同。」房客跳出來指控,自己簽名的合約和房東拿到法院的差很大,哪裡不同注意看喔,同樣再第18條款項中,給房客影本只有7項,房東送給法官看到的只有5項。
房客指證歷歷,甚至懷疑房東是不是串改合約,但沒想到,這惡房東一樣強勢,還罵房客拿出正本來,房東張小姐:「合約要是正本的版本,而不是影印版本,如果她可以拿出正本我簽的,我就可以解釋,我現在手上包含電費,可能還沒講到,我手上這些都是正本合約。」
不願曝光的房客就透露,當時房東會要求,拿走房客的正本合約,說要給股東看,有房客信以為真,且受害人恐怕越來越多黑心房東,房客小蝶:「只有一個房客有拿到合約,而且那個房客拿到合約,還是她追著妳要,妳才肯給。」
不只合約爆出羅生門,租客更痛批,連同棟樓的租客,合約同款同項的內容也不同,同棟樓的合約相比,同樣是第二項,兩周前就要事先告知解約,A版跟B版差在否則當月租金不退還,第四項中違約或解約,押金或租金全部沒收,但其中一本卻多了,沒繳足時可以向乙方和連保人求償。
房東張小姐:「我們一定會給房客合約,沒有給房約到最後,我們要主張妳違約怎樣怎樣,這個我會敗訴。」口口聲聲都說自己站的住腳,對這群單親媽媽跟學生租屋族,動不動就法院見,只是這群弱勢的租屋族不再低頭,站出來要捍衛自己,也要讓社會大眾,看清這房東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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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為工作也在外面租了5年房子,有遇過遭小偷卻不改善環境讓房客繼續被偷的房東,卻沒有遇過竄改合約,偽造文書還罵房客的房東,法官應該判惡房東敗訴,竄改合約涉嫌背信偽造文書,也希望能公布或肉搜這個惡劣房東,避免更多人受害


作者: zogol    時間: 2015-3-13 11:47 AM

這種房東太惡劣了吧?不要再讓這種事情繼續下去了。
作者: KAMN25    時間: 2015-3-13 01:08 PM

這種房東真的太沒良心了,希望法官不要在當恐龍了
作者: MK17M249    時間: 2015-3-13 01:30 PM

惡質房東!
這件事也告訴我們在與人簽約時,要妥善保管合約內容,以期保障自己的權益。
作者: yen1968    時間: 2015-3-13 01:44 PM

像這種情況,這種惡房東到法院時,一般已準備另一套有利說辭,恐怕難勝訴!在這裡教各位
欲租屋的房客或出租房屋的房東們另一種方法減少紛爭!

就是簽定『租賃契約時到法院辦理租賃契約公證』!這種公證可分為一般公證與強制公證兩種
。不管是何種只要在法院公證處完成公證程序,租賃契約上的訂定內容法院公證處即有備案。
日後如有雙方如有租賃紛爭,在法庭上可做為法官仲裁依據。若不想打官司的話,可在簽定租
賃契約時向法院公證處申請強制公證。法院會依據租賃契約內容,對違約的一方強制執行契約
內容,條件是需一個月前對違約的一方寄出存證信函‧‧‧ 當然公證費用一般與強制也不一樣,總
的來說大概在千餘元間。(一段時間沒去法院公證處,費用應有變動。) 若想詳細了解公證細節
,可至各地地方法院服務處或法院公證處詢問,對於各類問題會有專人解說並教導相關制式文
件契約填寫與注意事項。

這樣應可減少您在房屋租賃時一些麻煩,對租賃雙方也是一種保障。

補充內容 (2015-3-13 04:12 PM):
若是租賃契約是強制公證,日後任一方違約只要違約方受到存證信函,在一個月內未改善處理,可用存證信函證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無需打官司

作者: moki1111    時間: 2015-3-13 02:44 PM

然後呢?? 他每個月等收租就有錢了...有時間和你們打官司
你們每天要出去賺錢來付房租給他...有時間和他瞎搞嗎??
最後還不是不了了之...誰叫我們窮呢
作者: leongpan    時間: 2015-3-13 04:07 PM

窮人永遠都被其他人噍不起,這個社會的哀歌
作者: makolo    時間: 2015-3-13 04:21 PM

看來真相會越辯越明

房東說錯在租給錯的人

但是我怎麼看都錯在讓牠有錢買房子租人
作者: ilovegoyan    時間: 2015-3-13 04:23 PM

惡質的房東還這麼跩,有錢就是可以囂張,希望法官可以明察秋毫!不要再當一隻恐龍法官了
到最後又不了了之了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5-3-13 04:50 PM

現在越來越多人站出來了
一起對抗這位惡房東阿

作者: kelvin1030    時間: 2015-3-13 04:57 PM

如果真有此事那房東真的是很沒天良
一整就是訟棍
作者: tuun    時間: 2015-3-13 05: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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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怡堯    時間: 2015-3-13 06:37 PM

這位房東,大概就是吃定了大家不願意花時間跟律師費,跟她耗時間,
寧願用和解了事,所以才行事如此囂張。
作者: johnlmax    時間: 2015-3-13 07:15 PM

到底誰講的是真的?
到底是否單親媽媽就是弱勢?
很多時候,我們往往只看到片面之詞
真相如何,有賴媒體良心,繼續追蹤報導
但,哪間媒體這麼有良心?
作者: b1300056    時間: 2015-3-13 07:18 PM

看房東正本上房客的簽名怎麼判了
作者: vianan00141    時間: 2015-3-13 09:41 PM

明明工作不跟貴賤,正因為有他們社會才可以穩定,連他們都欺負那你根本不懂社會如果低層工作減少你的工作收益也會減少,那種房東還是趕快被大家知道。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5-3-14 01:51 AM

這房東也太惡劣了,連對人家單親媽都這麼過份,竄改人家的合約...
希望會有更多受害的人跳出來指控這名惡質的房東,為自己討回公道!
作者: yagami22    時間: 2015-3-14 07:13 AM

這房東已經臭名在外了
還好意思理直氣壯
甚至還跑到電視台節目上哭訴
還真是所謂的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啊
作者: a31398323    時間: 2015-3-14 12:24 PM

合約有好幾個版本
還沒給正本
根本違反租賃條例

作者: callin00    時間: 2015-3-14 01:01 PM

最大的教訓就是, 如果沒有合約, 就不要簽名..
最近這新聞真的很受到關注.
作者: 查理斯多德    時間: 2015-3-14 01:39 PM

奇怪..房租契約男到沒有制式的嗎..{如小7賣的那種}有那麼容易竄改嗎..
還有房租應該可以報稅吧!!..有那種敢不讓人報稅的房東嗎{除非租金很便宜..且先講好}

我是這樣想的..可惡的房東"有"....但更可惡的房客"也有"
誰對誰錯就看誰的證據多..至於影印本..那也要看不同點在哪
如果原稿有太多"誇張不利於房客"條文..那這根本不能做數吧!!
反之影本要是只剩"利於"房客條文..那也是要以原稿為主吧
作者: ddddd89663    時間: 2015-3-14 02: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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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惟獨愛妳~    時間: 2015-3-15 10:53 AM

如果是真的就太扯了
最好判到她脫褲
作者: s22992905    時間: 2015-3-15 11:34 AM

不能有錢就欺負人,這是不應該,會引起公憤的,但還是要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弄清楚,不能黑白不分。
作者: 天宮勇介    時間: 2015-3-15 11:45 AM

其實我看過這篇完整的新聞......總共有三部曲
但我看完之後我只能說『房東不承錯  還扯些有的沒的  無中生有』
1..網路上明明是A房....實際看屋是B房
2..簽約後擅自修改合約
3..傢俱要有租金
4..水電亂漲價
5..房子缺陷多...不肯認...硬說是房客損壞
6..缺乏證據...硬亂裁贓
作者: aajacky86    時間: 2015-3-15 02:00 PM

有看過他上節目的片段,真的很扯,根本不認錯,一直在轉移話題。真不知道他為什麼還能一直勝訴。
作者: a0987758120    時間: 2015-3-15 04:13 PM

看完整個過程,我的感想是這個房東張小姐好會扯,也很會轉移話題
房客提出的問題她都不會第一時間回答,而且我相信當初簽約時要是有給她們正本的合約,如今上節目他們一定會拿出正本而不是影本,而且扯的是就連房屋內的東西還要押金(這樣誰會租),況且還是簽名後才補上去的,反正整個過程她都說對方的錯,還質疑是不是他們一群人擬好的說詞,那他們是不是也可以質擬打電話進去說她好的房客是不是她去串通好的
作者: 中東12    時間: 2015-3-15 05: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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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ppp32    時間: 2015-3-15 05:25 PM

有興趣可以看東森財經新聞
有找張房東和很多訴訟對象上來........

看到張房東回答問題的時候
只有2個字...

跳針~~~
作者: csvsc2a32    時間: 2015-3-15 05:44 PM

讓我們今晚繼續看下去
昨晚看到那房東在電視上說得  看得出來明顯在狡辯
作者: 小馬ㄧㄝ    時間: 2015-3-16 09:16 PM

合約不都是1式兩份
簽名都要簽兩份,不能只簽一份...
還有兩份都要雙方親筆簽名
作者: wdeaths    時間: 2015-3-17 07:01 AM

這種房東真的事很可惡
作者: bestjean    時間: 2015-3-17 08: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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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andky    時間: 2015-3-17 03:32 PM

單親媽很正贏得小弟我的憐憫
作者: saber768    時間: 2015-3-17 04:12 PM

bestjean 發表於 2015-3-17 08:50 AM
到底誰講的是真的?
羅生門
看台灣的恐龍法官了!!!

如果法官手上的合約和房東的合約不同版本,也和房客的合約不同版,那誰的問題不就很清楚了嗎?
作者: KLRA    時間: 2015-3-18 12:39 AM

真的有時候 遇到惡房東 怎樣都要讓你
有口說不出 所以下次要有人錄音 還要有人證 讓他說不出蝦米來
作者: ukedi    時間: 2015-3-18 01: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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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5-3-18 01:20 AM

老實說這個單親媽媽還真漂亮
作者: sdven    時間: 2015-3-18 01:54 AM

她也不是真正的房東也只是二房東而已,這種只有瞎能形容有契約在還可以隨便改
作者: jimmy5670    時間: 2015-3-18 02:22 AM

房東不就好棒棒?小學生都會改成績單了,偽證說不定也可以辦下去。
作者: thepstar    時間: 2015-3-20 02:20 AM

這種房東真的很可惡
哪一位檢察官請來辦她
作者: joseph23    時間: 2015-3-20 05:38 AM

台灣為富不仁的人也未免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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