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莉討論區
標題:
同居好嗎?
[打印本頁]
作者:
jiunn36
時間:
2015-2-3 12:14 AM
標題:
同居好嗎?
[attach]106907088[/attach] 市面上流傳一種說法,兩人結婚前如果同居一陣子,看看彼此是不適合,不合的話就分開,合的話再進入婚姻。遺憾的是,這樣的想法可能是錯的!婚前同居能促進幸福嗎?Smock等人指出「同居者在五年內有 55%的同居人會結婚、40%的人會就此結束關係,只有 1/6 的同居人會最少持續 3 年;1/10 的同居人會超過 5 年」。大量的研究都看見,婚前同居者溝通品質較差、滿意度較低、離婚率較高;同居者普遍年齡與教育程度較低、對婚姻的看法較為傳統,更重要的是,婚後的滿意度較低。
[attach]106907091[/attach] 為什麼會這樣?過去的研究提出幾種解釋:
一、有時同居,並非試愛:許多同居研究,並沒有問受試者是不是因為「婚前試愛」才同居,而是直接用普查的方式,調查「正在同居」或「曾經同居」者的關係滿意度。這會產生什麼問題呢?Popenoe & Whitehead的研究發現,未婚同居主要是因為可以節省支出、又有伴侶互相支持、還能穩定提供幸滿足,所以情況可能是並非同居不好,而是同居的人有一大部分是低收入、低學歷的年輕族群,而這些人的關係滿意度本來就很低。
二、有時同居,接著是逼婚:你覺得婚前同居的人想法比較前衛,還是不接受同居的人比較前衛?學者原先跟你一樣,覺得接受並執行婚前同居的人想法比較現代化,但卻發現恰恰相反。也正因為這些同居者較為傳統、以家族為重(想像前面那對情侶,長輩角頭說「怎麼不改快把婚節一結!」),當家人或親戚施予壓力,往往只好逼不得已踏入婚姻,這樣的狀況下當然不會快樂。倘若當初結婚是為了義務或責任,一發生衝突或爭執,就可能離婚收場。
三、有時同居,反而削弱婚姻:還有一種情況是,同居不但沒有「幫助」我們確認婚姻的可能性,更可能只是拖延時間、「永久同居」的替代方案。想像一下,如果那對幫派情侶經濟困窘又四處「跑路」,同居比起結婚,可以三個願望一次滿足:享受兩人相處的小世界,又不被婚姻與承諾束縛、不用應付彼此的原生家庭、省下結婚宴客、婚紗攝影等等大把費用。在這樣的情況下,兩個人很可能很快就適應(並愛上)同居生活,婚姻也變得遙遙無期。
因此,也有些學者覺得同居是「魯蛇的婚姻」(poor man’s marriage)。當男人的經濟資源有限時,會選擇用同居延遲結婚來先擋著,等到經濟穩定時才考慮結婚的事情。不過可怕的是,年輕、低教育程度、經濟狀況差都比較容易分手,換句話說──他們可能撐不到有錢結婚的那天就GG了。
[attach]106907095[/attach] 如果有些同居是一種婚姻抗拒,這樣聽起來,同居似乎不是一個好主意,不過並不是所有同居的人都像我們所舉的幫派情侶一樣吧?更何況,這些調查報告與戀愛心理學都有一個致命的盲點:我們總是在乎快樂、滿意度、離婚率等等效果,而忽略了兩人在同居的過程中,到底有些什麼改變。
「但到了後來,啤酒瓶都是我在清、垃圾車都是我在追,他只是在繁忙的工作和遊戲的練等之間,偶爾洗一下泡麵的碗,換一下我晾好的床單。說好跟家人討論我們的未來、跟老闆提加薪的事、每個月少買一點遊戲點數,都像是在敷衍我一樣,一天拖過一天。我曾以為逃避承諾是男人的本質,直到後來我才明白,我們的骨子裡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不甘被綁住的自由期待。或許也因為這樣,我們才一直維持現狀。」她舒了舒肩膀,把瀏海撥向海的那一方,多少能看見歲月在她的眉宇間留下了一點重量。
華人的婚姻比較特別的地方是,原生家庭一直都扮演者舉足輕重的角色。如果終於看見婚姻並非自己唯一的期待,或許也是同居帶來的一種體會和成長。
「有些時候,看懂自己真正要的是什麼,比起快樂、幸福與關係滿意度重要得多。承認自己想要的,放棄無法完成的,也是一種,可貴的勇氣。」我說,她身上暗紅色的新年圍巾,隱約透露出一丁點冰雪聰明的堅定。
其實「婚前同居是否比較容易離婚、品質較差」的問題,多年來一直沒有一致的結果,基本上是一連串的羅生門,例如Manning與Cohen也發現同居與否和離婚無關,唯一可以確定的是:沒有穩定的結果發現,同居「有助」於婚姻。還有些學者覺得是選擇性偏差(selection bias)所造成。在同居率較極端(很低或很高)的地區,同居者比其他人容易離婚。Liefbroer與Dourleijn調查16個歐洲國家,發現低同居率的地區裡,由於同居的人是少數,被視為是前衛和不符合社會期待的,或許是具有某種「反骨」特質(例如不願意被拘束),這些特質使得他們比其他人容易離婚;相反地如果一個地方同居率很高,那些直接結婚不同居的人,很可能是因為宗教因素相對保守,但是一結婚就忠心耿耿,不離不棄,相較之下另一群同居者就顯得比較容易離婚了。
另外,補充曾和我們一起做遠距愛情研究的Peggy的回應:「如果是要檢驗『婚前同居能促進婚後幸福嗎?』, 應該比較『已結婚的人中,曾經婚前同居vs不曾婚前同居』才對。」事實上,在台灣那篇研究中,受訪者回答「在結婚以前,你是不是曾和配偶同居過?」(選項重新編碼為 0=沒有;1=有)」,其與滿意度的迴歸b為-.109*,也就是說不曾經婚前同居者,比曾婚前同居者幸福,所以至少台灣的資料應該是有做到Peggy的要求。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a401.file-static.com/)
Powered by Discu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