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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柯P「摘除器官」的真相!這個醫師一次說了][蘋果即時][2014-11-21] [打印本頁]

作者: chunghanglin    時間: 2014-11-22 10:35 PM     標題: [柯P「摘除器官」的真相!這個醫師一次說了][蘋果即時][2014-11-21]

本帖最後由 chunghanglin 於 2014-11-23 09:02 AM 編輯

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爆料柯P「強摘器官」。儘管不少醫師出面嗆聲這是「誣告」,但因為事涉專業,不少民眾還是看得一頭霧水,不知誰說的是真的。但現在有重症醫學醫師發表文章,用較淺顯的話語解釋,讓大家了解「器官移植」的真相!

這是現任奇美醫學中心、專長急重症治療的醫師陳志金,今日於由《醫療盟》組織推行的媒體《醫周刊》上發表文章「駁斥強摘器官的不實指控, 別讓遺愛人間的天使落淚!」,強調會執行器捐的病患,「都已經是『臨床上腦死』或『無治癒希望』的病人」、「病人的死亡,是必然的結果,只是差在時間點的問題而已!」

陳志金並解釋,針對外界質疑質疑「可能造成病人加速死亡的藥物」如pentolamine、heparin、mannitol等等,用意是「保護病人死亡後的腎臟」、「並非加速病人死亡的藥物!」而這是「稍為對移植有認識的醫師,應該都知道的」!

文章分述五點說明操作步驟的理由和原因,陳志金最後沉痛寫道「柯P的團隊在當時選擇了大膽的積極的做為,完成多起移植,成果獲得國際的認同,也挽救了數個家庭」、「美事一樁!但是誰也沒有想到,在他要選台北市長時,會變成是對手打壓的手段!」

而他也憂心「這些指控,不只傷害醫療團隊,也傷害了捐贈者家屬,是要他們背負"讓家人無辜受死"的指控嗎?未來,醫療人員要如何勸募器官呢?難道要被民眾罵說"你們又要強摘人家的器官嗎”?」

文章也獲得醫師高雄市立聯合醫院醫師蔡秀男支持,於臉書轉載並留言「讓我們一起把大愛的精神傳遞出去, 去除政治上的紛紛擾擾, 讓凱撒的歸凱撒, 上帝的歸上帝!」(劉邠如/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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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文章

駁斥強摘器官的不實指控, 別讓遺愛人間的天使落淚!

◎陳志金/ 急重症醫師

首先,這一個指控是在刻意誤導民眾相信:「柯P是為了要取得器官,加工讓捐贈者死亡,而且欺騙檢察官與家屬」。
事實當然不是這樣!

1. 首先這些都是「臨床上腦死」或「無治癒希望」的病人,而且家屬的意願是想要發揮大愛,讓自己的親人可以遺愛人間的案例。並沒有強迫家屬捐贈或是讓病人死亡後,再說服其捐贈的問題。這個其實是在經過詳細的溝通之後,家屬瞭解到病人已「臨床上腦死」或「無治癒希望」,而做出捐贈的決定。而柯P的團隊只是在處理「死亡」的過程,有一點不一樣的做法而已,並非是「為了器官而把病人害死」!捐贈病人的死亡,是必然的結果,只是時間點的問題而已。

2. 報導提到的藥物pentolamine, heparin, mannitol是為了保護病人死亡後的腎臟所使用的藥物,並非加速病人死亡的藥物!這一點稍為對移植有認識的醫師,應該都知道(當然不是每位被稱為醫師的人都知道)。

3. 再來,柯P的論文也提到,在病人死亡後,要等檢察官來相驗這段時間,可能是比較長的(大家應該也都能體諒檢察官無法隨傳隨到吧?)。那麼,腎臟的缺氧時間會過久,也會造成能用的機率減少或者移植在受贈者身上能「有好的結果」的機率減少(這樣對於受贈者來說,也是有較高的風險。因為,他其實也是冒了手術的風險,但卻獲得一顆狀況不太佳的腎臟)。於是,柯P的團隊就想到在「心跳停止」之後,使用ECMO來「保護腎臟」,大大的提高了「心跳停止之後的腎臟」移植成效!而其結果也受國際期刊的審查專家認可!這樣做有什麼問題嗎?
報導中提到的主動脈內的氣球,是阻止血流往心臟沒錯(目的是為了讓ECMO的循環有效的維持在腹腔/下半身),但這並不是在害病人,因為病人的心跳早就已經停止了啊!這是柯P的團隊,為了要完成病人與家屬的心願,要幫忙更多的病人,花了多少個不眠不休的夜裡所想出來的啊!如果這個行為是違反倫理,甚至是犯罪的,國際的知名期刊有可能會刊登嗎?同時,怎麼會有人把自己的『犯罪證據』拿去公諸於世、高調發表?更何況是一群行醫多年、德高望重的台大醫師呢?

4. 一般器官捐贈,要先進行「腦死判定」這個比較嚴謹的途徑透過腦死判定,確認腦幹已無功能,就可以進行器官捐贈,這是符合法律的。這樣也可讓病人在比較好的心跳血壓與氧氣之下,進行移植,器官的狀態也比較好,能夠因而受惠的受贈者也比較多。注意,這可是在病人「還有心跳血壓」之下去摘取器官的!(如果有心想要誤導民眾,說柯P是為了摘器官而把病人害死的人,應該會覺得這樣做更不可思議吧?其實,這就一般民眾不瞭解移植,可能會產生的誤解,但是,如果說是醫師不瞭解呢?那可能是某些單位的繼續教育沒做好吧?)其實,醫學上早就認定,腦死的病人是絕對不會存活的!因此,站在幫助病人可以完成遺願,以及可以挽救其他生命的前提之下,是允許一個「腦死」但「還有心跳」的「所謂活人」的器官被摘除的!

5. 當時柯P他們面對的問題是,有些病人的病況,無法承受「腦死判定」的嚴苛過程,因為無法執行「腦死判定」,而取而代之的是以「臨床上腦死」來認定(昏迷指數三分,曈孔對光無反射,無自發性呼吸,抽痰無咳嗽反射等等)。
同時也考量到,如果是維持呼吸器讓病人自然死亡,病人和家屬都要承受較長時間的折騰(這並不是像連續劇演的那樣,可以等待奇蹟,讓病人好起來的!),醫療團隊會去和家屬討論器官捐贈,就是已認定「病人的死亡是必然的事」,只是醫師要不要再去延長死亡的時間而已。第3點也提到了,在病人自然死亡後,往往要等檢察官來相驗這段時間會比較長,而直接影嚮腎臟移植的成功率。
所以,當時的團隊,為了以上種種的考量,在檢察官到達後,做了「撤除呼吸器」這個舉動,而且病人也在很短的時間內心跳停止(這點證明醫療團隊的評估沒錯,病人是不會活,而只是靠呼吸器在延長死亡!)這樣就能縮短等待檢察官的時間,而且ECMO團隊也在一旁準備好了,可以立即裝上!(如果等待心跳自然停止,再啟動ECMO團隊,那就得要多花時間了!記住,移植是分秒必爭的)
「讓無治癒希望的病人,自然死亡」這件事,在當時,雖有共識,卻還沒有法律的保護!(大家就不必問為何立法委員立法會這麼慢了吧?)對於無治癒希望的病人給予撤除維生系統,是符合倫理的做法,但是,我們的法律卻遲至2012年底才修法通過(其實在2011年就修了一次,但是實務上根本不可行)。那修法之前是怎麼做的呢?大部分醫師都是採取「消極不做為」的方法,就是讓家屬「辦理自動出院」,把病人帶回去,由家屬「自己拔管」,醫師就可以逃避可能要面對的法律問題。

所以,柯P的團隊在當時,選擇了大膽的積極的做為,完成了多起的移植,成果獲得國際的認同,也挽救了數個家庭,同時協助另外一些家庭完成他們的親人遺愛人間的心願!這個本來是美事一樁,但是,誰也沒有想到,在他要選台北市長時,會變成是對手打壓的手段!
柯P當時可以選擇消極的「不做為」,等到2012年法律通過了再來做,那麼,這樣不只讓台灣的移植醫學和ECMO落後12年,而且還辜負了想要捐贈器官的病人與其家屬的一片好意,同時也對不起當時許多等待的受贈者。

我們想想,到底要不要為了一場選舉,埋沒自己的良心?讓這個世界人人變成「守法的冷漠」?尤其是身為醫者的前輩們、所謂的醫界領導們,能不能夠找回當一個醫師該有的良知?給晚輩們當一個學習的典範?還是再繼續打壓台灣的醫學,讓移植醫學再倒退個十年?

【後記】
1. 曾御慈醫師是柯P的學生,她的死亡,柯P無法挽救,柯P和曾醫師的父母一樣難過,但是卻能為這個學生著想,讓父母對她的愛可以化成對幾個家庭的大愛!這是令人敬佩的!無奈,竟然還有人為了選舉,在消費曾醫師,實在令人氣憤!
2. 這些指控,不只傷害醫療團隊,也傷害了捐贈者家屬,是要他們背負"讓家人無辜受死"的指控嗎?未來,醫療人員要如何勸募器官呢?難道要被民眾罵說"你們又要強摘人家的器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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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感想:選舉是一時的,國民黨為了挺連勝文,不惜把台大醫院甚至整個醫界都賠下去,需要做到這樣子?再過4年丁守中一樣可以出來選啊!而且衛福部馬上去查台大醫院,這哪招?查黑心食品怎麼沒見那麼快的效率,一拖再拖,有問題的原料不早點公佈也不下架,紙包不住火才來裝模作樣的,爛透了...

器官捐贈這次被國民黨這樣子一亂,以後我看沒人願意捐贈器官...也沒醫生願意替病人移植器官了

國民黨汙辱遺愛人間的捐贈者,羞辱了台灣的醫生,撕裂了捐贈者的家屬心裡的傷口..甚至毀滅了那些苦苦等待器捐病人的希望....


台灣的社會要繼續容許國民黨這樣子的破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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釣到FLY了..
@@

那我只好補充PTT網友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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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young (越洋電話)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藍委廖國棟爆 台大醫院用藥物詐死摘器官
時間  Thu Nov 20 21:43:1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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鍵盤鄉民報到(快說我是網軍!!)

我是台大胸腔內科/重症科的第五年住院醫師。
網路上找不到正確的說法,就不小心認真了。

在論文第153頁,Patient and method的第一二段,寫道:

When a patient was accepted as a NHBD, the family consent was first obtained
after the explanation of the procedures to the family. The ECMO system (cat.
no. CB2505; Medtronic Inc., Anaheim, CA, USA), including centrifugal pump and
oxygenator, was primed with normal saline alone. The priming normal saline
was supplemented with CaCl2 up to a concentration of 1 mmol: L of calcium to
prevent acute hemodilution hypocalcemia after the donor was put on the ECMO
support. A temperature controller (11160 dual heater–cooler; Sarns:3M, Ann
Arbor, MI, USA) was connected to the ECMO to cool down the recirculating
priming solution in the ECMO circuit. The temperature set-point was 4°C.
Bilateral femoral areas were disinfected and well draped when the ECMO system
was being prepared.

After all were ready, we stopped all catecholamine infusion, and disconnected
the ventilator. Twenty-five thousand units of heparin and 10 mg of
phentolamine were injected intravenously. After the heart beats had stopped,
a strip of EKG was recorded for legal document of asystole. Then the right
femoral artery and vein were dissected and cannulated, and the cannulae were
connected to the ECMO system. [1]

這些病人,全部都是經過家屬同意,才撤除呼吸器及升壓劑的。呼吸器及升壓劑都是維生
裝置,是急救的一部份。導致病人死亡的是急救/維生裝置的撤除,或者說是導致他需要
急救/維生裝置背後的病因,讓病人死亡的。一個人拔管、拿掉升壓劑,血壓掉、心跳停
是必然。而用心跳停止來宣告病人死亡,也是我們對99.9%的病人做的事。只有死因有疑
慮或如器官移植等少數案例,才需要請檢察官前來。

心跳停止前,給予heparin(肝素)是葉克膜一定要用的抗凝血劑,作用是讓血液與人工物
品接觸的界面不要凝固。Phentolamine滴注是為了保護要取出的腎臟[2],改善他的血流
,不是降血壓用(雖然他的確可以降血壓)。雖然,若病人本身有出血,或他血壓已經不
穩定了,用這些藥的確會加速他的死亡。

然而,臨床上我們常給予拔管且不重插管,又要留一口氣回家的病人嗎啡滴注,讓病人比
較舒服一點。但嗎啡引起呼吸抑制,會讓病人早點走,這我們也都跟家屬充份解釋,家屬
也都能理解。難道這樣是我們殺了病人嗎?同理,病人既然要遺愛人間,捐出腎臟了,在
瀕死前使用這些藥物來增加移植成功的機率,可以說是殺人嗎?

另外,文章開頭就說了,死亡判定有兩種,腦死或心跳停止。一般器官移植都是用腦死判
定,是因為可以在血流灌注正常的情況下等檢察官來判定,再摘取器官,讓器官在最好的
狀態。然而如果病人肺部受傷太厲害,則臨床上不允許進行腦死測試(否則會有生命危險
),則他就只能等到心跳停止,再請檢察官來判定,再進行器官移稙。但檢察官不可能隨
傳隨到,因此器官長時間曝露在沒有血流的環境中,造成不可逆的傷害。這篇文章說的是
如何從「心跳停止」到「等檢察官來判定」到「摘取器官」的過程,利用葉克膜來保護器
官有足夠的充氧血,避免受贈者好不容易等到器官了,也動了大手術移植了,後來卻因為
器官的不可逆傷害,很快就衰竭(graft failure)了。

結論:
一、「為了使心臟不跳動啦/他們先注射了酚妥拉明/讓血壓下降 降到心臟停止」?
是先撤除,為了後續的移植成功率才給藥。死亡是撤除維生裝置導致,而非給藥導致病人
死亡。

再說一次:
是先 撤除維生裝置,進入瀕死狀態->注射藥物->心跳停止->裝葉克膜
而非 注射藥物造成心跳停止->葉克膜


二、死亡判斷分為腦死及心跳停止。這篇文章討論的是如何在無法判定腦死的病人,在自
然心跳停止的病程中,減少器官心流不足的傷害,降低移植器官衰竭的機率,造福器官受
贈者。

1. Clin Transplant. 2000 Apr;14(2):152-6. 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
support of donor abdominal organs in non-heart-beating donors. Ko WJ1, Chen
YS, Tsai PR, Lee PH.

2. Transplantation. 2000 Jan 15;69(1):184-6. Donor treatment with
phentolamine mesylate improves machine preservation dynamics and early renal
allograft function. Polyak MM1, Arrington BO, Kapur S, Stubenbord WT,
Kinkhabwala M.

PS. 經過指正,順序應是
先撤除維生裝置->注射藥物->等心跳停止->裝葉克膜
而非
先撤除維生裝置->等心跳停止->注射藥物->裝葉克膜。
是我筆誤,但不影響文意。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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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被指強摘器官 北檢:沒必要分案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年底大選倒數8天,國民黨立委蘇清泉昨在立法院質詢時,拿著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發表的器官捐贈等相關論文,指接獲醫界大老投訴,質疑台大醫院針對26例未判定腦死的患者,施用藥物及葉克膜強摘器官,暗指柯文哲違法;對此,台北地檢署認為器官移植程序很嚴謹,沒必要分案調查。

對於媒體問及北檢是否會針對立委爆料分案調查?台北地檢署表示,醫院針對器官移植手術及患者腦死判別,有一套非常嚴謹的程序,目前看不出有何違法之處,沒必要分案調查。
蘇清泉等國民黨立委昨在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質詢時,拿著柯文哲在89年間,在國際期刊「Clinical Transplantation(臨床移植)」掛名第一作者發表「使用葉克膜支撐的無心跳腹部器官捐贈」論文,質疑台大醫院對未判定腦死的患者強摘器官;國民黨立委廖國棟更表示,此舉形同「殺了一個人」。
柯文哲表示,若有人質疑此套保存移植器官的方法是殺人,等於指控國家醫院多名醫師聯合殺人;學術論文共同作者、已退休的外科教授李伯皇則說「選舉讓大家發瘋了」,強調器捐過程中,對腦死判定或死亡處理非常嚴格謹慎。


作者: allenyea    時間: 2014-11-22 10:46 PM

選舉選的這麼沒有格調, 這麼沒有道德, 有必要嗎?
作者: zogol    時間: 2014-11-22 11:00 PM

當然不是藍營講的這樣,是的話,柯p就直接抓去關了。
作者: achilles11    時間: 2014-11-22 11:14 PM

為了權利即使讀再多書的人
也是如此的醜陋  
良心真的一點都不值錢呀
作者: 摩卡奇諾    時間: 2014-11-22 11:47 PM

為了讓剩文開心當然是要昧著良心囉...
昧著良心說...黑心油可以吃...
改天如果那個蘇姓立委跳出來說屎也可以吃我也覺得不意外了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4-11-22 11:59 PM

大家都看的很清楚阿
到底是誰在瞎搞
就是國民黨
為了選舉不顧一切
爛爆了


作者: 99202123    時間: 2014-11-23 12:30 AM

國民黨除了無恥還是無恥...還是說黑心就是國民黨的政見..
作者: rerobber    時間: 2014-11-23 01:07 AM

建立 立法律學新加坡 不想捐器官 要去政府申請證件
沒去申請代表你放棄權利  代表你器官政府有權利 死掉 讓你用給需要的人用
這樣不是很好?  在身分證後面多一個要不要捐器官 NO 這樣不是更快更有效率
作者: arthurc    時間: 2014-11-23 01:53 AM

這種事情,家屬是很無奈的,病人本身也無力決定自己的身體,只有看醫生的良心了,台大有好醫生,當然也有壞醫生,病人要碰運氣。
作者: miyake1129    時間: 2014-11-23 01:54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14-11-23 04:18 AM

感謝分享!!!

陳志金最後沉痛寫道「柯P的團隊在當時選擇了大膽的積極的做為,完成多起移植,成果獲得國際的認同,也挽救了數個家庭」、「美事一樁!但是誰也沒有想到,在他要選台北市長時,會變成是對手打壓的手段!」

而他也憂心「這些指控,不只傷害醫療團隊,也傷害了捐贈者家屬,是要他們背負"讓家人無辜受死"的指控嗎?未來,醫療人員要如何勸募器官呢?難道要被民眾罵說"你們又要強摘人家的器官嗎”?」


器官捐贈這次被國民黨這樣子一亂,以後我看沒人願意捐贈器官...也沒醫生願意替病人移植器官了

出來混總是要還  改天換這些立委有家屬需要做器官移植的時候....

看看怎麼辦!!!

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1-23 06:41 AM

本帖最後由 flycola 於 2014-11-23 07:02 AM 編輯

「都已經是『臨床上腦死』或『無治癒希望』的病人」、「病人的死亡,是必然的結果,只是差在時間點的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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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醫生說的這些話,是在幫倒忙,害死柯P嗎?
就跟之前的論文第二作者一樣。

其實不用說太多,反正人都死了,
要查,也幾乎查不到。
說愈多,法律上的問題愈多。
台灣沒有安樂死的法令。
更不可以為了,讓移殖器官成功率較高。
而使用對於『臨床上腦死』或『無治癒希望』的病患病情加速惡化的藥物。


===============
使用pentolamine, heparin, mannitol如以站在器官的立場來說,或許沒有錯。
但無疑,也加速了病人死亡的速度。

而「臨床上腦死」或「無治癒希望」,法律上還沒有這種規定。
國外有安樂死法令的國家,就沒有這些問題。

但對於無治癒希望病人,也不能為了器官而,而施打這些藥物。

更不能以捐贈病人的死亡,是必然的結果,只是時間點的問題而已。

而將這種行為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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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團隊,為了以上種種的考量,在檢察官到達後,做了「撤除呼吸器」這個舉動,而且病人也在很短的時間內心跳停止


這也難怪,後來台大柯P,以法律上的原因,停止了相關移殖手法。

柯P的做法,已經非常接近安樂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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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也受國際期刊的審查專家認可??

而國外論文發表,老實說,人家也不會管你國家是否有安樂死的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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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的做法,如果以器官移殖來說,或許沒有錯。
但在國內外,也有發生很多被醫生判定腦死或無救治希望的人
回家後,奇蹟生還'、甦醒的案例!

判定腦死高中生奇蹟甦醒 開心畢業
「你一定要醒來,親手拿到校長手中的畢業證書!」雲林斗六高中學生謝孟延三月底昏迷,醫師判定腦死,校長、同學、家人聲聲呼喚,他奇蹟醒來,昨天奮力緩步走進畢業典禮會場,全場掌聲雷動,淚光閃閃。
謝孟延的母親李金鈴說,兒子在三月廿二日為校運會練習短跑時昏倒,送醫後被判定腦死;她和丈夫不放棄,終於請到台大分院醫師為兒子開刀裝設「整流去顫器」,維持心臟功能。
親情的力量和師長同學的溫馨呼喚奏功,謝孟延四月十四日出院返家,奇蹟似地甦醒、開口叫媽媽。 一個多月來,曾任職台中特教學校的李金鈴以自然方式幫他復健,從癱瘓狀態到可站立、走路,只是失去高一至高二一年多的記憶,但仍記得同學師長的名字。 學校昨天特地為謝孟延鋪上紅地毯,他走進會場時,全場師生歡呼:「孟延加油!」隨後謝孟延上台領取斗高文教基金會頒贈的「熱愛生命特別獎」,他並獻唱「感恩的心」,氣氛溫馨感人。 謝孟延在校成績優秀,申請上雲科大菁英學士班;李金鈴希望兒子能早日自理生活,也考慮讓他休學一年復健,再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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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主治醫生不是柯P,不然器官早就被拔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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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腦死男子 器官移植時突然甦醒




美國一名腦死男子日前在即將進行器官移植、捐獻時,忽然手腳微微動彈,奇蹟般甦醒。這名男子名叫鄧拉普,今年21歲。2007年11月,鄧拉普出車禍受重傷,醫生隨後宣布他腦死亡。事後,鄧拉普的家人同意將他的器官捐贈。當醫生即將進行器官移植時,鄧拉普竟突然甦醒了,他的這一反應令所有人大感意外。
鄧拉普說,自己至今記憶猶新的一件事,就是曾清楚的聽到醫師宣布他的死亡。
3月23日晚上,當鄧拉普的家人圍繞在他身邊送別時,吃驚的一幕發生了——鄧拉普的手腳竟然微微動了起來。醫生立即用隨身攜帶的醫用小折刀輕輕地劃了鄧拉普的腳一下,鄧拉普的反應更加明顯。隨後他竟然張嘴說道:「我現在感覺好多了。」






作者: changmary    時間: 2014-11-23 07:38 AM

不責手段的人真是多,只是一場選舉何必這樣。
作者: ZYX0410    時間: 2014-11-23 08:14 AM

不知狗眠擋的支持者看到這篇文章會做何感受,不過,信者恆信,不信者就是奴性太重了
作者: ss8625ss    時間: 2014-11-23 08:28 AM

這個問題是非常專業的問題

一時之間 我們一般市井小民也搞不清楚  這時候  有心人是刻意操作

不實指控   非常惡劣!!!
作者: chunghanglin    時間: 2014-11-23 08:50 AM

flycola 發表於 2014-11-23 06:41 AM
「都已經是『臨床上腦死』或『無治癒希望』的病人」、「病人的死亡,是必然的結果,只是差在時間點的問題而 ...

大家看一下FLY的發言
他以往的發言就是...即然原料有重金屬,精鍊後,也可以吃..

現在又抺黑柯P..
FLY...啊...柯P又不是負責開刀的..

捐贈器官一定基於病患本人及家屬跟檢察官的同意,不是醫生說了算

當然家屬也可以不同意,醫學很發達家屬也可以用選擇用機器不斷維持病患的生命

麻煩你動動腦,想一下..這對一個家庭的經濟負擔有多大

還有植物人跟腦死是不一樣的,以下附上維基資料
腦死:大腦及腦幹永久性喪失功能。
昏迷:完全失去意識、睡眠甦醒週期消失而且持續閉眼。
植物人:具睡眠週期,眼睛可能自發性張開,或對刺激產生反射性反應。
最小意識狀態:狀似植物人但有時出現意識徵兆,例如朝物體伸手、對指令或周遭環境做出反應等。
閉鎖症候群:意識完全正常,但無法動作而被判定為植物人或僅具微弱意識,許多患者仍可眨眼和動眼。
我不是學醫的,對醫學不太懂,只具備一般的常識..
但是在法律上..植物人是不能捐贈器官的,安樂死在台灣是違法的
哥免費替你上課,台灣民法中的死亡..分心臟停止說.腦波停止說,植物人等級的病患是有腦波的,並不符合法律上死亡的定義,是不能捐器官的

腦死的判斷在法律上有嚴謹,不要嘴得好像台灣的醫生可以隨便決定一個人的生死

你這是在汙辱全台灣醫生的專業你知道嗎

作者: nike0000007    時間: 2014-11-23 09:03 AM

只是選舉而已...

把救人的醫療體系拿進來政治 真的夠了...
作者: sai0935906048    時間: 2014-11-23 09:32 AM

flycola 發表於 2014-11-23 06:41 AM
「都已經是『臨床上腦死』或『無治癒希望』的病人」、「病人的死亡,是必然的結果,只是差在時間點的問題而 ...

你這樣講叫那些判定腦死的檢察官情何以堪....
打了柯 連檢察官都會一起重標
作者: wwfxpac    時間: 2014-11-23 02:57 PM

選舉選成這樣真的有些無言?不是應該比政見嗎...怎麼每次

打的東西都怪怪的
作者: 小酥酥蘇老大    時間: 2014-11-23 03:19 PM

不該讓骯髒的政治污染了杏園的潔淨!
作者: ab6541    時間: 2014-11-23 03:57 PM

這麼嚴肅又牽扯道德的議題真的不適合選舉時討論

綠的支持  藍的反對怎麼會有共識

如果以前實行過可以因為有疑慮而停止了  就不該追究

選舉本來就很骯髒  嚴格檢驗候選人不是壞事
作者: verayang    時間: 2014-11-23 04:12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爽假痛    時間: 2014-11-23 04:22 PM

如果等器官是那個F的家人 想法又會如何
等到可以摘除器官 等器官的病人可能早就已經見佛祖或上帝了
作者: alozo    時間: 2014-11-23 04:26 PM

到底誰才是奧步...
我相信大家都看的出來了...

作者: tx123    時間: 2014-11-23 04:44 PM

這些政治人物只為了選票就不擇手段
你們知道台灣到底有多缺器官捐贈嗎
有多少人到死前都還等不到器官嗎
這些亂搞是想讓更多病患在等待中死亡嗎
別不把人命當回事
作者: chunghanglin    時間: 2014-11-23 06:06 PM

本帖最後由 chunghanglin 於 2014-11-23 06:21 PM 編輯
tx123 發表於 2014-11-23 04:44 PM
這些政治人物只為了選票就不擇手段
你們知道台灣到底有多缺器官捐贈嗎
有多少人到死前都還等不到器官嗎

國民黨拿器官捐贈來打台大醫院的事情,其實在台灣的法律本來就是有爭議的事情

像腦死的病人,難道就該放棄他的生命嗎?哪怕是二十年三十年難道不應該用機器維持病人的生命一直到他自然死去嗎?

其實這有倫理道德上的討論空間

家屬會同意撤除機器維持自己的親人生命,是多麼痛苦無奈的決定,不忍心自己的親人一直承受無限病痛無奈的決定..經濟上的不允許...等等

國民黨不該炒這個話題,應該要謹慎的討論,才不會再次傷害那些可憐的家屬
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1-24 05:27 AM

chunghanglin 發表於 2014-11-23 08:50 AM
大家看一下FLY的發言
他以往的發言就是...即然原料有重金屬,精鍊後,也可以吃..

大大無知,本來想要看你無知到什麼時候!
看來還是告訴你吧!


不相信海水有重金屬及其他有害物質嗎?
鹽品安全認識

一、鹽的來源

(一)精鹽:經過濾後利用最先進的離子交換膜電透析製鹽技術,濾除海水中可能的重金屬、戴奧辛、農藥、界面活性劑等有害物質,濃縮海水經蒸發結晶成高品質海鹽,再經180℃乾燥生產,從原料採取、半成品至成品均未接觸人手與外界汙染,全部自動化操作,品質安全衛生,為全世界最進步的食用鹽製程。(資料來源台鹽)

臺灣西岸海域養殖區海水含重金屬包括:鉻、鋅、汞、鎘、鉛及銅,其中銅、鋅、鎘及鉛量
分別為 24∼2225、171.7∼1774、0.51∼6.63 及 2.42∼1.00 ppm
是二仁溪附近海域之牡蠣含銅及鋅之相對濃度較高;七股附近海域也含高鉛量

=============
而且不是含有酸價的油,就一定是非食用油。
日本也已提出官方證明文件。
雖然酸價偏高,但是符合規範,是第四級食用豬油。
雖然也有驗出重金屬,但含量也都符合法規範。
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1-24 05:51 AM

本帖最後由 flycola 於 2014-11-24 05:52 AM 編輯

台大器官勸募小組前召集人柯文哲二○○八年在《澄清醫護管理雜誌》發表「無心跳者器官捐贈的法律倫理問題」指無心跳者器捐手術國內不能普遍施行,主要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在會中針對草擬「無心跳器官捐贈摘取準則」的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表示,主要有三類病人無法透過腦死判定進行器捐。第一種是雖然已腦死,但病情嚴重到無法撐過需間隔四小時的腦死判定者;第二種是依據安寧緩和條例撤除維生系統的末期病人;第三種是因為重大意外而心肺衰竭死亡,卻無法通過腦死判定者。

另一問題是目前官方對心跳停止多久算死亡,並無明確定義,是否心跳停止就摘器官,因實務上常有心跳停止後又跳幾次的狀況。第三個問題是,一般器捐的做法是醫師判定腦死後,請檢察官來醫院開器官摘取同意書,但無心跳器捐時,無法預期心跳何時停止,檢察官又不能隨傳隨到,法律程序會有問題。


柯文哲認為,草案有兩大重點需要討論:「心跳停止多久後可以器捐?」「確定可器捐者心跳停止前,是否可以打抗凝血劑?或插管?以維持器官品質。」撤除維生系統必須是基於安寧的考量,不是為了器捐而撤除。
===================================
原來2008年柯P,早就知道,有違反"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問題。
並提案修法,但沒有通過。
但相關的"無心跳者器官捐贈"其實早就在台面下在做。
(反正病例都是醫生在填寫的)

我相信做的醫生,不會只有柯p一個人。
但大家都知道這種做法有問題。
不會將這種事情放在台面上。

但柯P就是這麼白目,還未合法前,就將它放到台面上。

就像之前的大陸器官買賣移殖一樣。
相信不會只有柯P有做過,一定也有很多人做過。
但大家都知道,這種事情,是台面下,是不能在台面上說的。

但也只有柯P,才會說,人家要出書,柯P白目還接受訪問。

台大帳戶問題,台大院長也說了,柯P很白目。
不依規定,自已搞自已的一套。
連台大院長也管不了。





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1-24 05:59 AM

本帖最後由 flycola 於 2014-11-24 06:12 AM 編輯
sai0935906048 發表於 2014-11-23 09:32 AM
你這樣講叫那些判定腦死的檢察官情何以堪....
打了柯 連檢察官都會一起重標 ...

檢察官不會中標。
因為檢察官沒有醫學背景,也搞不清。更沒有想到,心跳停止已認定死亡的病人,在檢察官走後,心跳又跳起來了。

所以我說,寫這個文章的人,要POST 出來前,一定沒有先問過律師。很多台面下做的事,是不能見光的,這樣寫會害死柯P。

文中也提到了。

檢察官到達後,醫生會做「撤除呼吸器」這個舉動,而且病人也在很短的時間內心跳停止,

檢察官走後,開立證明,再讓心跳持續。
事實證明,這些病人都活不久,只是早死,晚死而已。



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1-24 06:03 AM

本帖最後由 flycola 於 2014-11-24 06:10 AM 編輯
爽假痛 發表於 2014-11-23 04:22 PM
如果等器官是那個F的家人 想法又會如何
等到可以摘除器官 等器官的病人可能早就已經見佛祖或上帝了 ...

要器官的話,去印度、中國不是更快!且法規也不嚴,不過要花不錢不少。
如果柯P  2008年提的「無心跳器官捐贈摘取準則」有通過,當然就沒有法律上的問題。

台面下的醫療行為,也可以正大光明的在台面上做。

但當時爭議太大,還是沒有通過。
作者: danny0714    時間: 2014-11-24 08:11 AM


我也很期待愛滋柯能夠擺脫愛滋器捐的陰影
以後繼續執行器捐造福大眾
作者: unixjack    時間: 2014-11-24 08:33 AM

這樣看起來國民黨真的是權謀用盡阿,真是可惡
作者: casper97    時間: 2014-11-24 08:34 AM

ddrqooqoo 發表於 2014-11-23 04:18 AM
感謝分享!!!

陳志金最後沉痛寫道「柯P的團隊在當時選擇了大膽的積極的做為,完成多起移植,成果獲得國際的 ...

他們說柯P有在大陸仲介器官買賣,
如果這件事是真的,
柯P可能會再次上救命恩人的寶座呢!!
作者: rosebanana    時間: 2014-11-24 09:53 AM

現在國民黨也只能用抹黑的方式了,畢竟柯有事也無法執醫那麼久了。
作者: Touareg9900    時間: 2014-11-24 10:22 AM

記住這些人的嘴臉,希望有些事情不要發生在他們身上,生病了去國外吧。

作者: chunghanglin    時間: 2014-11-24 10:45 AM

flycola 發表於 2014-11-24 05:27 AM
大大無知,本來想要看你無知到什麼時候!
看來還是告訴你吧!

無知的是你!
鹽的來源

(一)精鹽:本公司原料來自西部潔淨海域,取自離岸1,560公尺深12公尺的海水,經過濾後利用最先進的離子交換膜電透析製鹽技術,濾除海水中可能的重金屬、戴奧辛、農藥、界面活性劑等有害物質,濃縮海水經蒸發結晶成高品質海鹽,再經180℃乾燥生產,從原料採取、半成品至成品均未接觸人手與外界汙染,全部自動化操作,品質安全衛生,為全世界最進步的食用鹽製程。


你就是喜歡斷章取義,連貼資料你都不完整..甚至修改作者說得話..

我老實講,你別生氣...我根本就不相信你附上的資料....





作者: AbsYork020    時間: 2014-11-24 11:00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acky0603g    時間: 2014-11-24 11:08 AM

污辱了醫界的專業、污辱了捐贈器官一家的大愛…只為一場市長選舉會不會太黑心?真要黨大於國到這地步?
午夜夢迴…真睡得著的非人…是否要祈禱一下往後親友皆無病無痛…
作者: tommy8133    時間: 2014-11-24 11:46 AM

本帖最後由 tommy8133 於 2014-11-24 11:47 AM 編輯
chunghanglin 發表於 2014-11-23 08:50 AM
大家看一下FLY的發言
他以往的發言就是...即然原料有重金屬,精鍊後,也可以吃..

fly大大
當初論文共同作者都說了,是因為後來詢問法界人士認為恐有毀壞屍體之疑慮,注意是"疑慮",所以才暫停這項做法。
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1-24 12:26 PM

本帖最後由 flycola 於 2014-11-24 01:17 PM 編輯
tommy8133 發表於 2014-11-24 11:46 AM
fly大大
當初論文共同作者都說了,是因為後來詢問法界人士認為恐有毀壞屍體之疑慮,注意是"疑慮",所以才 ...


請再編一個好一點的理由吧!
器官都被取走了。
又何來刑事 "毀壞屍體"罪??


作者: reikai    時間: 2014-11-24 12:31 PM

這些立委在抹黑前有沒有想過那些器捐者的家屬的心情?
有沒有想過等待器官移植救命的病患的心情?
連太太,"選舉都是這樣的嗎?"這句話去問問自家立委吧!
作者: wasihan    時間: 2014-11-24 12:59 PM

這個國家已經有將近一半的人選舉選到腦袋燒掉了
不管任何消息
只要能汙衊能打壓 通通拿來用再說
這樣的國家還有救嗎
作者: flycola    時間: 2014-11-24 01:12 PM

本帖最後由 flycola 於 2014-11-24 01:35 PM 編輯
tommy8133 發表於 2014-11-24 11:46 AM
fly大大
當初論文共同作者都說了,是因為後來詢問法界人士認為恐有毀壞屍體之疑慮,注意是"疑慮",所以才 ...


會說出這種話的人,不是沒有問過律師,就是問的人不是律師。


台大器官勸募小組前召集人柯文哲二○○八年在《澄清醫護管理雜誌》發表「無心跳者器官捐贈的法律倫理問題」

當時就已經點出,台大會停止"無心跳者器捐"的真正原因。

就是《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我並非反對"無心跳者器捐",而是應該在合法的形況下做。

在法律通過前,如果真的做了,也不要太白目到處張揚。

因為老實說只要參與的人不說,其實根本就查不到,取完器官後,
屍體很快就火化了,家屬也不用付火葬費,也沒有人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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